走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分析的七个误区——以“微信封禁飞书”事件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02 13:16
互联网产业普遍具有网络效应、跨界竞争、创新驱动和多边市场等新特点,这给诞生于传统工业时代的反垄断法的理解和适用带来不少挑战和新问题,其中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受此影响最大,近日发生的"微信封禁飞书"事件便能说明。在该事件中,系争垄断行为是微信关闭分享API接口,有观点认为它涉嫌违反我国《反垄断法》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禁止性规定,即涉嫌构成拒绝交易行为,但若对该等观点的论证依据进行仔细研判,便能发现其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尤其是在双边市场条件下,该事件所涉需求为APP宣传推广服务,由此相关市场应是APP宣传推广服务市场,而非即时通讯服务市场或者企业协作办公软件市场。归纳起来,该案折射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分析的常见七个误区,包括反垄断法的基本精神、滥用行为的分析范式、相关市场的界定思路、必需设施理论的适用等,对其进行辨正,可为以后同类案件的分析和处理带来思考和启示。
【文章来源】:竞争政策研究. 2020,(01)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反垄断法保护的是竞争而非竞争者
二、传统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分析范式仍需坚守
三、相关市场的界定应以所涉实际需求为逻辑起点
四、依据相关市场的有效竞争约束判定市场支配地位
五、竞争损害是证成拒绝交易行为的关键因素
六、网络平台管理规则可能构成垄断行为正当理由
七、反垄断法通常不强加经营者开放相关设施的义务
八、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适用的泛化困局与绕行破解——以重构“二维指征下的三元目标叠加”标准为进路[J]. 于是. 中国应用法学. 2020(01)
[2]平台与合理原则:评美国运通案[J]. 赫伯特·霍温坎普,兰磊. 竞争政策研究. 2019(05)
[3]关于“竞争法保护的是竞争而非竞争者”之格言[J]. 土田和博,陈丹舟,王威驷. 竞争政策研究. 2018(01)
[4]论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时代精神[J]. 孔祥俊. 东方法学. 2018(01)
[5]互联网领域竞争行为的法律边界:挑战与司法回应[J]. 朱理. 竞争政策研究. 2015(01)
[6]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体系冲突与化解[J]. 李剑. 中国法学. 2014(06)
[7]3Q垄断纠纷案终审判决的行业意义与法律影响[J]. 王先林. 中国审判. 2014(11)
[8]保护竞争而不保护竞争者?——对主流反垄断法观点的审视[J]. 吴宏伟,谭袁. 北方法学. 2013(04)
[9]双边市场下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百度案”中的法与经济学[J]. 李剑. 法商研究. 2010(05)
本文编号:3528515
【文章来源】:竞争政策研究. 2020,(01)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反垄断法保护的是竞争而非竞争者
二、传统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分析范式仍需坚守
三、相关市场的界定应以所涉实际需求为逻辑起点
四、依据相关市场的有效竞争约束判定市场支配地位
五、竞争损害是证成拒绝交易行为的关键因素
六、网络平台管理规则可能构成垄断行为正当理由
七、反垄断法通常不强加经营者开放相关设施的义务
八、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适用的泛化困局与绕行破解——以重构“二维指征下的三元目标叠加”标准为进路[J]. 于是. 中国应用法学. 2020(01)
[2]平台与合理原则:评美国运通案[J]. 赫伯特·霍温坎普,兰磊. 竞争政策研究. 2019(05)
[3]关于“竞争法保护的是竞争而非竞争者”之格言[J]. 土田和博,陈丹舟,王威驷. 竞争政策研究. 2018(01)
[4]论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时代精神[J]. 孔祥俊. 东方法学. 2018(01)
[5]互联网领域竞争行为的法律边界:挑战与司法回应[J]. 朱理. 竞争政策研究. 2015(01)
[6]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体系冲突与化解[J]. 李剑. 中国法学. 2014(06)
[7]3Q垄断纠纷案终审判决的行业意义与法律影响[J]. 王先林. 中国审判. 2014(11)
[8]保护竞争而不保护竞争者?——对主流反垄断法观点的审视[J]. 吴宏伟,谭袁. 北方法学. 2013(04)
[9]双边市场下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百度案”中的法与经济学[J]. 李剑. 法商研究. 2010(05)
本文编号:352851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528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