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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技助推金融风险的法律应对

发布时间:2021-12-17 21:57
  信息科技的应用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而是改变了信息传递方式,重塑了金融信用体系,革新了金融中介服务,既可以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又可以保障交易安全与系统性安全。金融科技最大的优势是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在大数据的基础上,最大可能地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为有效监管提供了有力依据。金融创新由科技驱动的本质使得传统的金融风险和科技风险产生叠加效应,不仅加速了金融风险的外溢,也同时扩大了金融风险的外部性。在立法层面确立统一的监管主体,从传统分业监管转向行为监管、功能监管,是提升金融监管效率、应对金融科技发展的必然选择。金融体系依赖于科技手段进行基本运作、风险规避并降低合规成本,监管者也必须跳脱传统的人工监管模式,利用科技手段进行同步的监管和监测,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的国际交流合作。 

【文章来源】:中国应用法学. 2020,(03)

【文章页数】:16 页

【文章目录】:
一、信息科技如何赋能金融
    (一)科技改变了金融信息的传递方式
    (二)信息科技重塑了金融信用体系
    (三)金融科技使得普惠金融成为可能
二、影响金融风险的主要因素
    (一)信用风险的影响
    (二)金融体系关联性的影响
    (三)信息共享与监管有效性
三、信息科技时代金融市场的新变化
    (一)金融科技的“破坏性创新”
        1. 新市场参与者的冲击
        2. 改变金融市场布局
        3. 重塑消费者的行为模式和价值导向
    (二)信息科技背景下金融风险的新特点
        1. 金融信息不对称性的新难题——计算机程序和算法的强技术性
        2.“动物精神”驱动的金融决策——有限理性和羊群效应的加剧
        3. 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范围变更——从“太大而不能倒”到“太复杂而不能倒”
        4. 信息数据的快速变化——传统监管措施失效的可能性加大
四、新时代金融风险的法律应对
    (一)传统监管模式不能适应金融科技的发展
    (二)国际经验
        1. 可控环境下的创新测试——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
        2. 科技监管手段的革新
    (三)立法层面的应对措施
        1. 原则性立法与监管细则相结合
        2. 完善顶层设计,推进监管体制改革
    (四)监管手段的技术革新
        1. 把握信息数据的控制权——建立金融信息数据库
        2. 数据算法和程序的监管——监管沙盒的模拟测试
        3. 阻断金融风险的快速扩散——数据的动态监管和“熔断”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全球资本市场科技监管发展现状[J]. 姚前.  中国金融电脑. 2020(01)
[2]双轮驱动框架下我国个人征信行业发展对策研究——基于百行征信的观察[J]. 屈宇飞,叶子晟,周超.  征信. 2019(04)
[3]金融科技的系统性风险:监管挑战及应对[J]. 李敏.  证券市场导报. 2019(02)
[4]商事信用:商法的内在逻辑与体系化根本[J]. 赵磊.  中国法学. 2018(05)
[5]金融科技背景下金融监管范式的转变[J]. 周仲飞,李敬伟.  法学研究. 2018(05)
[6]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社会特性与监管创新[J]. 许多奇.  法学研究. 2018(05)
[7]金融科技、监管科技及对金融监管的重新定义[J]. 道格拉斯·阿纳,亚诺什·巴伯斯,罗斯·伯克利,陈冲,郎玥.  国际金融. 2018(08)
[8]监管科技(RegTech)发展及应用研究——以智能投顾监管为例[J]. 张家林.  金融监管研究. 2018(06)
[9]监管科技:金融科技的监管挑战与维度建构[J]. 杨东.  中国社会科学. 2018(05)
[10]金融科技的“破坏性创新”本质与监管科技新思路[J]. 许多奇.  东方法学. 2018(02)



本文编号:35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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