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非法”认定的新路径——以法定犯和新型融资案件为中心展开
发布时间:2022-01-08 14:47
"非法"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承载着连通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的功能。如何认定这一要素,基于层级较低的专门性金融监管规定是一种立法豁免的理念,司法实践探索出了一条"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双层认定路径:形式上倾向于从融资模式入手,区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查找前置法,既包括传统以《商业银行法》为中心的间接融资法律体系,还涉及以《证券法》为中心的直接融资法律体系;实质上以量的区别说为标准,考量"资金安全",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慎重入罪。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 2020,(2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新型融资背景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非法”的认定困境和挑战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非法”的规范分析
(一)“非法”地位转变:从“违法阻却事由提示”到“客观构成要件要素”
(二)“非法”内涵扩张:从违反《商业银行法》到违反《证券法》
1. 立法目的:违反以《商业银行法》为中心的间接融资法律体系
2. 实然态势:包括违反以《证券法》为主体的直接融资法律体系
(三)“非法”外延扩张:限定条件下的国家金融管理规范性文件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非法”认定的新路径
(一)司法理念:层级较低的专门性监管规定的出台并不当然意味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前置法的缺失
1. 转型时期的融资法律体系依然是以管制为主
2. 层级较低的专门性监管规定的定位是一种立法豁免
(二)司法认定路径:从融资模式入手,查找前置法
1. 从融资模式入手,区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查找前置法
2. 比对融资模式、过程的差异,查找具体违反的金融管理法规
3. 以量的区别说为标准,考量“资金安全”,区分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
四、结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适用的思考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行政犯的类型与违法性判断的区分[J]. 熊波. 政治与法律. 2020(05)
[2]论法定犯的不成文构成要件要素[J]. 刘艳红. 中外法学. 2019(05)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范适用[J]. 王新. 法学. 2019(05)
[4]我国行政犯定罪模式之反思[J]. 简爱. 政治与法律. 2018(11)
[5]互联网金融时代下的金融风险及其刑事规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分析重点[J]. 郝艳兵. 当代法学. 2018(03)
[6]避免将行政违法认定为刑事犯罪:理念、方法与路径[J]. 张明楷. 中国法学. 2017(04)
[7]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与法律[J]. 黄韬.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4)
[8]行政犯违法性判断的从属性和独立性研究[J]. 孙国祥. 法学家. 2017(01)
[9]直接融资视角下的P2P网络借贷法律问题研究[J]. 赵渊. 交大法学. 2014(04)
[10]论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两面性”[J]. 刘宪权. 法学家. 2014(05)
本文编号:3576745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 2020,(2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新型融资背景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非法”的认定困境和挑战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非法”的规范分析
(一)“非法”地位转变:从“违法阻却事由提示”到“客观构成要件要素”
(二)“非法”内涵扩张:从违反《商业银行法》到违反《证券法》
1. 立法目的:违反以《商业银行法》为中心的间接融资法律体系
2. 实然态势:包括违反以《证券法》为主体的直接融资法律体系
(三)“非法”外延扩张:限定条件下的国家金融管理规范性文件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非法”认定的新路径
(一)司法理念:层级较低的专门性监管规定的出台并不当然意味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前置法的缺失
1. 转型时期的融资法律体系依然是以管制为主
2. 层级较低的专门性监管规定的定位是一种立法豁免
(二)司法认定路径:从融资模式入手,查找前置法
1. 从融资模式入手,区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查找前置法
2. 比对融资模式、过程的差异,查找具体违反的金融管理法规
3. 以量的区别说为标准,考量“资金安全”,区分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
四、结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适用的思考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行政犯的类型与违法性判断的区分[J]. 熊波. 政治与法律. 2020(05)
[2]论法定犯的不成文构成要件要素[J]. 刘艳红. 中外法学. 2019(05)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范适用[J]. 王新. 法学. 2019(05)
[4]我国行政犯定罪模式之反思[J]. 简爱. 政治与法律. 2018(11)
[5]互联网金融时代下的金融风险及其刑事规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分析重点[J]. 郝艳兵. 当代法学. 2018(03)
[6]避免将行政违法认定为刑事犯罪:理念、方法与路径[J]. 张明楷. 中国法学. 2017(04)
[7]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与法律[J]. 黄韬.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4)
[8]行政犯违法性判断的从属性和独立性研究[J]. 孙国祥. 法学家. 2017(01)
[9]直接融资视角下的P2P网络借贷法律问题研究[J]. 赵渊. 交大法学. 2014(04)
[10]论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两面性”[J]. 刘宪权. 法学家. 2014(05)
本文编号:3576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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