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我国《公司法》中信义义务的制度缺陷分析

发布时间:2022-01-11 04:29
  在我国《公司法》中,信义义务处于协调公司利益相关者冲突关系的核心地位,可以根据公司代理问题实际需求变化而不断变化。因此,本文以我国《公司法》为研究背景,阐述了我国《公司法》中信义义务内涵,剖析了信义义务在我国《公司法》中存在的制度缺陷,并结合我国《公司法》运行情况,对信义义务的制度缺陷弥补措施进行了进一步剖析。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04)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公司法》中信义义务概述
二、我国《公司法》中信义义务的制度缺陷
    (一)高管与董事信义义务规定模糊
    (二)忠实义务与注意义务内容分配不均
    (三)高管及董事违信追责机制缺失
三、我国《公司法》中信义义务的制度优化对策
    (一)明确规定高管及董事信义义务
    (二)加强忠实义务与注意义务内容间联系
    (三)完善高管及董事违信追责机制
四、总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股债融合论:公司法贯通式改革的一个解释框架[J]. 李安安.  环球法律评论. 2019(04)
[2]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功能主义新释——以“绿大地虚假陈述索赔案”为例[J]. 倪燕秋,王传国.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16(04)
[3]浅析我国公司董事的信义义务的适用问题[J]. 贾玉杰.  法制与社会. 2016(22)

硕士论文
[1]论公司治理中控制股东之信义义务[D]. 方磊.浙江师范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58208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58208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87a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