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劣质电暖宝当赠品,商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2-01-19 18:59
<正>编辑同志:我在一家商场购物后,根据促销广告免费领取了一个电暖宝。不料,一位客人在我家充电使用时,因电暖宝突然爆炸,导致多处受伤,并已花去7 300余元医疗费用。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定商场赠送的电暖宝系伪劣产品,根本无法保证使用安全。而面对我客人的赔偿请求,商场却以电暖宝只是赠品而非卖品、且客人并非消费者为由拒绝。请问:商场究竟应否承担赔偿责任?读者郭颖洁郭颖洁读者:商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首先,经营者对于赠品也必须保证质量。《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
【文章来源】:新农村. 2020,(03)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编辑同志:
郭颖洁读者:
本文编号:3597389
【文章来源】:新农村. 2020,(03)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编辑同志:
郭颖洁读者:
本文编号:359738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597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