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之名重构广告的规制进路
发布时间:2022-01-22 22:03
在信息时代,广告的功能已由传统的信息传递演变为现代的社会控制,这对广告法构成了实质挑战。传统广告法秉持放松监管的理念,主要围绕虚假广告的治理展开,规制进路则以事后的行政执法为主。放松监管的正当性在于广告的信息传递功能,因其不仅涉及经营者的商业言论自由,还有消费者的资讯接收权。当转向社会控制功能后,广告的规制理念与进路也须作相应调整,以填补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失。整体上,规制进路的重构应以恢复和优化广告的信息传递为目标。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将信息规制理论确立为监管创新的准则和工具,通过制度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则要拓宽违法广告的司法规制进路,推动广告法的私人实施。
【文章来源】: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0,38(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广告的功能演变:从信息传递到社会控制
(一)信息传递功能的衰落
(二)社会控制功能的兴起
二、广告的规制困境:法律如何回应社会控制功能?
(一)宏观层面:认真对待广告违法行为
(二)微观层面:制度设计应体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
1.事中事后监管的路径有限,未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2.法律责任设计创新不足,无法填平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失
三、广告的规制出路:信息规制理论指导下的制度完善
(一)理论储备:信息规制理论的引入
(二)制度回应:规制进路的优化
1.补强行政规制进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确立广告的适当性原则
(2)监测、抽检与信息公开
(3)信用档案制度的完善
2.拓宽司法控制进路,推动广告法的私人实施
(1)公益诉讼制度
(2)司法建议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法治评估的“伪精确”[J]. 伍德志.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0(01)
[2]行政判决中比例原则的适用[J]. 刘权. 中国法学. 2019(03)
[3]论结果导向的信息披露[J]. 应飞虎. 中国社会科学. 2019(05)
[4]消费者立法中的信息工具[J]. 应飞虎. 现代法学. 2019(02)
[5]司法建议:法院的公共治理之道?[J]. 黄茂钦,尹亚军.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6]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请求权研究[J]. 杜乐其.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7]新加坡的社交媒体广告规制[J]. Peng Hwa Ang,陕少霞,曹书乐. 全球传媒学刊. 2017(02)
[8]我国反垄断法中的经营者集中控制:成就与挑战[J]. 王晓晔. 法学评论. 2017(02)
[9]中国经济法实施若干问题[J]. 应飞虎. 现代法学. 2013(05)
[10]欧盟开列食品标签禁用语[J]. 青木. 标准生活. 2012(07)
本文编号:3602980
【文章来源】: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0,38(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广告的功能演变:从信息传递到社会控制
(一)信息传递功能的衰落
(二)社会控制功能的兴起
二、广告的规制困境:法律如何回应社会控制功能?
(一)宏观层面:认真对待广告违法行为
(二)微观层面:制度设计应体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
1.事中事后监管的路径有限,未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2.法律责任设计创新不足,无法填平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失
三、广告的规制出路:信息规制理论指导下的制度完善
(一)理论储备:信息规制理论的引入
(二)制度回应:规制进路的优化
1.补强行政规制进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确立广告的适当性原则
(2)监测、抽检与信息公开
(3)信用档案制度的完善
2.拓宽司法控制进路,推动广告法的私人实施
(1)公益诉讼制度
(2)司法建议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法治评估的“伪精确”[J]. 伍德志.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0(01)
[2]行政判决中比例原则的适用[J]. 刘权. 中国法学. 2019(03)
[3]论结果导向的信息披露[J]. 应飞虎. 中国社会科学. 2019(05)
[4]消费者立法中的信息工具[J]. 应飞虎. 现代法学. 2019(02)
[5]司法建议:法院的公共治理之道?[J]. 黄茂钦,尹亚军.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6]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请求权研究[J]. 杜乐其.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7]新加坡的社交媒体广告规制[J]. Peng Hwa Ang,陕少霞,曹书乐. 全球传媒学刊. 2017(02)
[8]我国反垄断法中的经营者集中控制:成就与挑战[J]. 王晓晔. 法学评论. 2017(02)
[9]中国经济法实施若干问题[J]. 应飞虎. 现代法学. 2013(05)
[10]欧盟开列食品标签禁用语[J]. 青木. 标准生活. 2012(07)
本文编号:360298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602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