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多元利益平衡中公司股东盈余分配权的实现——从诉讼的角度分析

发布时间:2022-07-13 17:50
  股东实现其作为投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要考虑和平衡公司、大小股东和债权人等多方面的利益。行使股东盈余分配权要依法确定当事人,明确请求公司进行盈余分配的情形和条件,合理进行举证责任分配。应当从穷尽公司内部救济、更加合理地确定控股股东的被告地位、优化举证责任承担、股东退出机制等方面完善股东盈余分配权保护机制。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公司股东盈余分配权行使的法理基础与经济利益考量
2 股东盈余分配权的行使
    2.1 当事人的确定
    2.2 请求公司进行盈余分配的情形和条件
    2.3 股东盈余分配权行使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3 完善股东盈余分配权保护的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股东盈余分配请求权的司法救济研究[J]. 伏海璇.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03)
[2]论股东盈余分配请求权的司法救济[J]. 刘敏,王然.  社会科学研究. 2015(03)
[3]论股东强制盈余分配请求权——兼评“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胡克盈余分配纠纷案”[J]. 梁上上.  现代法学. 2015(02)



本文编号:366049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66049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2ac59***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