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认缴制下出资未届期股东的出资责任
发布时间:2022-07-27 21:11
2013年公司法的修改确定了认缴登记制以后,在带来创业成本降低,企业数量和公司注册资本增长的同时,认缴制下也出现了债权人保护和股东出资方面的很多问题。由于认缴制下的公司股东出资更加自由且出资责任规则不健全使得改革后公司股东出资责任问题尤为突显。面对公司法的立法现实,在现有制度下厘清纷乱,完善和配套相应制度更为实际。在此过程中,均衡债权人权利与股东权利当更有利公司发展。认识中国认缴制改革的举措和注册资本制度进而确定我国仍为法定资本制。“认缴”区别于“实缴”,相比于实缴制的现期缴纳性,认缴制下具有出资的远期性,这就必然增加了出资的不确定性。在远期缴纳情况下,股东可能基于客观状况或者恶意产生出资责任问题。以典型案例——上海香通公司诉昊跃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为进路,思考认缴制下出资未届期的股东产生的出资责任更为适切、直观。由此案可发现三个主要问题: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将产生股东期限利益与出资责任冲突问题;当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将产生出资责任移转与分配问题;当公司进行瑕疵减资将产生股东责任承担范围的问题。对于第一个问题,应该在维护股东出资期限利益的情况下,规定加速到期的情形。对于公司困境,应建...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本文创新之处
前言
一、我国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与股东出资责任
(一)注册资本制度改革
(二)认缴制后我国资本制度分析
(三)认缴制后股东出资责任界定
(四)认缴制后股东出资责任承担的内在逻辑——债权人权利与股东权利的调整
二、认缴制下出资未届期股东的出资责任可能情形之一:出资责任加速到期
(一)问题的提出
(二)加速到期的理论基础
(三)规定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必要性
(四)股东出资适用加速到期制度的问题
(五)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实现路径:公司催缴制
三、认缴制下出资未届期股东的出资责任可能情形之二:股权转让
(一)问题的提出
(二)出资未届期股东股权转让的可行性与特殊性
(三)出资未届期股东股权转让后出资责任的承担
四、认缴制下出资未届期股东的出资责任可能情形之三:公司减资
(一)问题的提出
(二)股东认缴出资未届期时公司减资的现行法可行性
(三)股东认缴出资未届期时公司减资的理论可行性
(四)出资未届期股东瑕疵减资后的出资责任承担
结论
参考文献
个人简介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资本认缴制下的股东出资责任——兼评“上海香通公司诉昊跃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J]. 彭真明. 法商研究. 2018(06)
[2]论物权法文本中“应当”的多重语境[J]. 王轶. 政治与法律. 2018(10)
[3]认缴制后公司法资本规则的革新[J]. 丁勇. 法学研究. 2018(02)
[4]公司未通知债权人减资效力研究——基于50个案例的实证分析[J]. 余斌. 政治与法律. 2018(03)
[5]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J]. 吴强,赵霜. 人民司法(案例). 2017(32)
[6]资本认缴登记制下出资缴纳约束机制研究[J]. 郭富青.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7]公司资本缴纳制度评析——兼议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困境与出路[J]. 卢宁.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8]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研究——基于我国《公司法》第71条规范之解释[J]. 蒋华胜. 政治与法律. 2017(10)
[9]再论股东未届期出资义务的履行[J]. 王建文. 法学. 2017(09)
[10]我国公司资本“认缴制”的法定资本制性质辨析[J]. 卢宁. 财经法学. 2017(05)
博士论文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效力研究[D]. 尹航.吉林大学 2016
硕士论文
[1]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制度法律适用研究[D]. 高洁婷.西北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666182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本文创新之处
前言
一、我国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与股东出资责任
(一)注册资本制度改革
(二)认缴制后我国资本制度分析
(三)认缴制后股东出资责任界定
(四)认缴制后股东出资责任承担的内在逻辑——债权人权利与股东权利的调整
二、认缴制下出资未届期股东的出资责任可能情形之一:出资责任加速到期
(一)问题的提出
(二)加速到期的理论基础
(三)规定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必要性
(四)股东出资适用加速到期制度的问题
(五)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实现路径:公司催缴制
三、认缴制下出资未届期股东的出资责任可能情形之二:股权转让
(一)问题的提出
(二)出资未届期股东股权转让的可行性与特殊性
(三)出资未届期股东股权转让后出资责任的承担
四、认缴制下出资未届期股东的出资责任可能情形之三:公司减资
(一)问题的提出
(二)股东认缴出资未届期时公司减资的现行法可行性
(三)股东认缴出资未届期时公司减资的理论可行性
(四)出资未届期股东瑕疵减资后的出资责任承担
结论
参考文献
个人简介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资本认缴制下的股东出资责任——兼评“上海香通公司诉昊跃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J]. 彭真明. 法商研究. 2018(06)
[2]论物权法文本中“应当”的多重语境[J]. 王轶. 政治与法律. 2018(10)
[3]认缴制后公司法资本规则的革新[J]. 丁勇. 法学研究. 2018(02)
[4]公司未通知债权人减资效力研究——基于50个案例的实证分析[J]. 余斌. 政治与法律. 2018(03)
[5]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J]. 吴强,赵霜. 人民司法(案例). 2017(32)
[6]资本认缴登记制下出资缴纳约束机制研究[J]. 郭富青.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7]公司资本缴纳制度评析——兼议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困境与出路[J]. 卢宁.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8]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研究——基于我国《公司法》第71条规范之解释[J]. 蒋华胜. 政治与法律. 2017(10)
[9]再论股东未届期出资义务的履行[J]. 王建文. 法学. 2017(09)
[10]我国公司资本“认缴制”的法定资本制性质辨析[J]. 卢宁. 财经法学. 2017(05)
博士论文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效力研究[D]. 尹航.吉林大学 2016
硕士论文
[1]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制度法律适用研究[D]. 高洁婷.西北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66618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666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