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DS机制变革的根源、趋势及中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19 19:33
近年来,以ICSID作为主要裁决机构的ISDS仲裁机制频繁受到指责与挑战,欧盟提出建立一个"类司法化"运行的投资法院,拉美国家主张重新回归国内司法,以CPTPP为代表的区域性投资条约成员方大幅度限缩ISDS的适用范围,UNASUR甚至主张另行设立投资争议解决机制。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逐渐碎片化及ISDS规则变革的态势下,中国应协调对接多元化的投资争端解决途径、树立正确的公私权益平衡理念、提升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升级改造我国的双边投资条约体系,构建体现我国司法文化价值观的"一带一路"投资争议解决机制。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ISDS机制变革的深层根源探析
(一)争端类型超出预期:被质疑能力与其职权不相匹配
(二)采用商业仲裁模式:被批判忽视公共利益
(三)欠缺有保障的纠错机制:被指责程序正当性不足
二、ISDS机制变革的多元化态势分析
(一)各国对ISDS态度的变化及引发的变革趋势
(二)代表性的区域性投资条约彰显的ISDS变革态势
1. USMCA:成员方之间个别不适用ISDS机制
2. CPTPP:大幅度限缩ISDS机制的适用范围
3. TTIP:欧盟主张ISDS机制司法化
4. UNASUR:主张建立专属的区域性ISDS机制
(三)UNCTAD主导的ISDS机制改革要点
三、ISDS多元化变局下中国立场的分析
(一)中国在ISDS机制改革中所持的立场
(二)中国对欧盟投资法院的立场
(三)中国构建“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设想
四、中国构建“一带一路”ISDS机制的方案
(一)协调、对接多元争端解决途径
(二)改造、升级中国双边投资条约体系
1.完善BIT中的ISDS条款
2.明确中国在BIT中的义务与“例外”
3.适度限定BIT中ISDS条款的适用范围
(三)提升、保障中国司法机关解决投资争议的国际公信力
(四)协调、平衡国家管制权与投资者权益
五、结语
本文编号:3880352
【文章页数】: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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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SDS机制变革的深层根源探析
(一)争端类型超出预期:被质疑能力与其职权不相匹配
(二)采用商业仲裁模式:被批判忽视公共利益
(三)欠缺有保障的纠错机制:被指责程序正当性不足
二、ISDS机制变革的多元化态势分析
(一)各国对ISDS态度的变化及引发的变革趋势
(二)代表性的区域性投资条约彰显的ISDS变革态势
1. USMCA:成员方之间个别不适用ISDS机制
2. CPTPP:大幅度限缩ISDS机制的适用范围
3. TTIP:欧盟主张ISDS机制司法化
4. UNASUR:主张建立专属的区域性ISDS机制
(三)UNCTAD主导的ISDS机制改革要点
三、ISDS多元化变局下中国立场的分析
(一)中国在ISDS机制改革中所持的立场
(二)中国对欧盟投资法院的立场
(三)中国构建“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设想
四、中国构建“一带一路”ISDS机制的方案
(一)协调、对接多元争端解决途径
(二)改造、升级中国双边投资条约体系
1.完善BIT中的ISDS条款
2.明确中国在BIT中的义务与“例外”
3.适度限定BIT中ISDS条款的适用范围
(三)提升、保障中国司法机关解决投资争议的国际公信力
(四)协调、平衡国家管制权与投资者权益
五、结语
本文编号:388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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