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竞争法竞争观的理论反思与制度调适——以屏蔽视频广告案为例
发布时间:2024-03-02 01:11
竞争法竞争观的确定微观上关乎具体竞争行为正当性的认定结果,中观上决定竞争法的权益配置,宏观上折射竞争法的法律定位与发展走向,是竞争法研究的基础命题。受竞争法脱胎于侵权行为法的历史渊源、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法官的知识前见与审理路径依赖、竞争法立法目的条款表述之影响,传统竞争法采用静态竞争观。然而,基于经济层面市场动态竞争的本质规律、利益层面消费者利益角色革新引致法益结构变革、法律属性层面竞争法逐渐浓厚的社会法品格及作为行为规制法的功能驱使,竞争法应植入动态竞争观。为贯彻之,需要引入比例原则为分析工具,兼顾道德判断与经济效果分析,在还原竞争场景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多元因素。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屏蔽视频广告案的裁判之争
(一)两种不同的裁判结果
1.构成不正当竞争
2.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产生分歧的原因剖析
1.主要原因:分析逻辑与分析工具不同
2.根本原因:受各异竞争观驱使
二、静态竞争观之证否
(一)静态竞争观之缘起
(二)静态竞争观之质疑
1.与市场动态竞争的本质规律不符合
2.与消费者利益主体地位的革新不相匹配
3.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行为规制法的定位相背离
4.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社会法属性相距甚远
三、动态竞争观之证成
(一)经济层面:市场动态竞争的本质决定应遵循动态竞争观
(二)利益层面:消费者利益角色革新需要植入动态竞争观
(三)法律属性层面:竞争法的社会法属性决定应恪守动态竞争观
(四)功能定位层面:竞争法的行为规制法定位决定应秉承动态竞争观
四、动态竞争观之实施路径
(一)分析工具:比例原则
1.适配性论证
2.具体运用
(二)兼顾道德判断与经济效果分析
(三)竞争场景还原基础上综合考量多元因素
余论:动态竞争观下重新审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谦抑性
本文编号:3916099
【文章页数】: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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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屏蔽视频广告案的裁判之争
(一)两种不同的裁判结果
1.构成不正当竞争
2.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产生分歧的原因剖析
1.主要原因:分析逻辑与分析工具不同
2.根本原因:受各异竞争观驱使
二、静态竞争观之证否
(一)静态竞争观之缘起
(二)静态竞争观之质疑
1.与市场动态竞争的本质规律不符合
2.与消费者利益主体地位的革新不相匹配
3.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行为规制法的定位相背离
4.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社会法属性相距甚远
三、动态竞争观之证成
(一)经济层面:市场动态竞争的本质决定应遵循动态竞争观
(二)利益层面:消费者利益角色革新需要植入动态竞争观
(三)法律属性层面:竞争法的社会法属性决定应恪守动态竞争观
(四)功能定位层面:竞争法的行为规制法定位决定应秉承动态竞争观
四、动态竞争观之实施路径
(一)分析工具:比例原则
1.适配性论证
2.具体运用
(二)兼顾道德判断与经济效果分析
(三)竞争场景还原基础上综合考量多元因素
余论:动态竞争观下重新审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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