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或有资产缴纳房产税的法理分析
发布时间:2024-03-05 18:07
<正>一、案例导入A公司2017年度1月份取得房产M,2018年1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至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31日,将房产M租赁给B公司使用。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房产租金为每月50万元,鉴于A公司会继续对房产M进行更新改造,可能会对B公司的运营带来不利的影响,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如果当年B公司的营业额达到5000万,则B公司将于下个日历年3月31之前,按照原租金费率一次性支付租金(一年租金600万元);如果当年的年营业额未达到5000万元,则租赁房屋的应付租金为0元。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案例导入
二、案例中的房产税税收征管难点
三、对该房租的房产税缴纳的法理性分析
本文编号:391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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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导入
二、案例中的房产税税收征管难点
三、对该房租的房产税缴纳的法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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