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交强险赔付模式的立法选择
发布时间:2024-04-15 03:54
纵向上通过对立法目的的追溯,发现立法者的本意,探究立法缘由,横向上通过比较各种不同的赔付模式的适用条件,并佐以司法实践中各地区的不同判例和各类相关数据分析,提出完善我国交强险赔付模式之方法,即"事故分项限额"模式应当被"受害人概括"模式替代。实务界应当重视我国交强险赔付案例中的巨大差异,遵守责任保险的基本原理,认识责任限额不能转移被保险人的事故风险,从而取消我国目前适用的"事故分项限额"模式,采取"受害人概括"模式。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审判实践的困惑
二、我国交强险赔付模式的依据
(一)分项限额与概括限额之依据
1.分项限额的依据
2.概括限额的依据
3.我国的事故分项限额模式
三、“事故分项限额”模式的局限性
四、我国交强险赔付模式的调整思路
本文编号:3955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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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实践的困惑
二、我国交强险赔付模式的依据
(一)分项限额与概括限额之依据
1.分项限额的依据
2.概括限额的依据
3.我国的事故分项限额模式
三、“事故分项限额”模式的局限性
四、我国交强险赔付模式的调整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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