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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培训内容与实施建议

发布时间:2024-05-12 23:59
  以增进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培训质量和该类船舶的操作安全为研究目标,概述IGF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对于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的适任要求,阐释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在加注、保管和维修保养方面与传统燃料船舶的区别,分析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培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培训建议。

【文章页数】:5 页

【部分图文】:

图1取得高级培训合格证的路径示意图

图1取得高级培训合格证的路径示意图

路径二。持有有效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办理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高级培训合格证:(1)持有有效的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合格证;(2)在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上完成至少3次船上加装燃料操作,3次加装燃料操作中....



本文编号:397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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