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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复利的限制

发布时间:2024-07-07 00:41
  契约自由固为私法的核心精神,但信用卡透支的复利若不加限制,持卡人逾期还款则可能承担过重的违约责任。法律未限制金融信贷领域的复利,但可从民间借贷复利的限制中解读出立法者对复利的态度。信用卡透支复利属于惩罚性违约金,其担保作用与定金具有类似之处。因此,在区别对待民间借贷与金融信贷的二重规制模式下,通过类推适用定金的上限规则,可寻得调整信用卡透支复利的最佳途径,即透支复利的上限可参照定金不得超过本金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则。如此,可化解《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3条作为裁判说理依据的困惑,完善金融信贷复利的规制。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复利的性质
三、对《办法》第23条作为裁判说理依据的追问
四、限制信用卡复利的可能路径
    1.不能从《合同法》第114条得到可行的出路
    2.可参照适用定金上限规则适当限制复利
五、结论



本文编号:400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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