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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施行软文将被视为广告

发布时间:2017-08-22 15:00

  本文关键词:《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施行软文将被视为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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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广告发展突飞猛进,大有超过传统媒体广告的势头。但与此同时,互联网广告也存在分类不明、推广过密、强行推送甚至是虚假宣传等问题。《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施行,就是让行业摆脱无法可依的野蛮生长,走上良性的可持续发展之路。9月1日正值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同时,也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的日子。《暂行办法》对互联网广告长期存在的争议予以明确,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比如将付费搜索明确为广告并要求在显著位置标明"广告"
【关键词】互联网广告;暂行办法;虚假宣传;软文;可识别性;商业广告;工商行政管理;数字广告;信息交换平台;购买方式;
【分类号】:D922.294
【正文快照】: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广告发展突飞猛进,大有超过传统媒体广告的势头。但与此同时,互联网广告也存在分类不明、推广过密、强行推送甚至是虚假宣传等问题。《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施行,就是让行业摆脱无法可依的野蛮生长,走上良性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9 月1日正值新《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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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71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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