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罚N”允诺的性质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31 00:22
本文关键词:“假一罚N”允诺的性质研究
【摘要】:"郭骥案"判决引起了学者对"假一罚N"性质的再度探讨,对"中国裁判文书网"2014年1月1日后发布的56份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法院对"假一罚N"性质认定不清,效力认定亦不一致,导致判决各不相同。从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双方利益,惩罚不良商家欺诈行为,维护市场信用角度考量,应当肯定商家承诺的法律效力。通过对"要约邀请说"、"要约说"、"悬赏广告说"、"单方行为说"的分析,将"假一罚N"认定为单方法律行为,最有可能使"假一罚N"有效。
【作者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
【关键词】: “假一罚N” 单方允诺 悬赏广告 格式条款
【分类号】:D922.294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提出“郭骥案”中1“扬子壹购”购物网是浩扬公司和扬子晚报共同打造的网上商城,浩扬公司在扬子晚报、南京晨报上刊登的广告语为:“打造酒类平价直销仓库,比市价最低低至三折,假一罚百。”原告于2013年9月14日在该购物网购买10箱53度飞天茅台酒,总价款14.16万元,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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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尚建华;;悬赏广告的性质之探讨[J];法制与社会;2008年03期
,本文编号:76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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