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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列隆惯例集

发布时间:2017-09-24 07:49

  本文关键词:奥列隆惯例集


  更多相关文章: 海法 维斯比 引航费 引航员 卸货港 基础性资料 索拉 罗得 研究成果 拖船费


【摘要】:海法历史源远流长,历经古代海商法萌芽阶段(以《罗得海法》为代表)、中世纪私人编纂海事惯例时期(以《奥列隆惯例集》《康索拉度海法》《维斯比海法》代表)、近代国家制定海商法时期、现代海商法国际统一化时期四个阶段。目前,除王小波博士所著《罗得海商法研究》外,鉴于资料匮乏等原因,国内罕见海商法史研究成果。为推动海法史研究,本刊将从本期开始陆续推出中世纪海法史译注,欢迎对海法史有兴趣的读者踊跃投稿,为学界研究海法历史提供基础性资料。
【作者单位】: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海法;维斯比;引航费;引航员;卸货港;基础性资料;索拉;罗得;研究成果;拖船费;
【分类号】:D912.29
【正文快照】: 兹为奥列隆海事判决令状[1]第一条 某人被任命为船长,该船为两人或者三人所有,该船从所属国家驶离,抵达波尔多、拉舍尔或其他港口载货,驶往外国,未获得船东授权的,船长不得出售该船;但若急需给养,经与船员商议,船长有权质押某些船舶属具。如是判决。 第二条 船舶在港内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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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9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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