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出售式重整”的经济法品格
发布时间:2017-10-01 15:26
本文关键词:论“出售式重整”的经济法品格
【摘要】:破产重整实践中的"出售式重整"方式,可从规制理念、立法变迁、成本收益分析三维度进行解读,得出其具有社会本位、公私融合之经济法品格的逻辑结论。尽管企业实施"出售式重整"在我国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但《企业破产法》仍需进一步明确具体的适用范围、条件与程序。同时,为防止滥用,应客观、科学地对出售资产进行价格评估,并对出售事宜进行分组表决,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 出售式重整 经济法品格 法律适用
【分类号】:D922.291.92
【正文快照】: “出售式重整”又称“转让性重整”,是企业破产重整方式之一,其以拯救企业、促使企业再生为根本目的,美国、德国和日本破产法均明确规定了此重整方式。在重整制度发达的美国,企业日益倾向于采用“出售式重整”方式,但引人瞩目的通用和克莱斯勒等大型公司的重整却备受争议,这促,
本文编号:95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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