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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获立法权设区的市立法语言的检讨及改进——基于安徽省51部地方性法规的实证分析

发布时间:2021-04-20 21:47
  2015年3月15日《立法法》修订后,全国200多个设区的市首次获得了地方立法权。但通过对安徽省的实证考察发现,这些"晋级者"们由于立法经验匮乏,缺乏专业人才等因素,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还存在立法名称使用缺乏统一性、立法根据表述缺乏科学性、立法语言表达上存在模糊性、立法修辞逻辑缺乏严谨性等问题,这有悖地方立法权扩容初衷,有损地方法治化进程和地方人大公信力。对新获立法权设区的市而言,目前亟待加大对相关人员立法用词用语知识技能培训,引入语言修辞学专家进入"智库"和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立法用语"护航"等路径措施,提升立法语言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文章来源】: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32(03)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立法语言使用的实证考察及问题厘析
    1.法规名称使用上缺乏统一性
    2.立法根据表述缺乏科学性
    3.立法语言表达存在模糊性
    4.立法修辞逻辑缺乏严谨性
二、新获立法权设区的市立法语言使用不规范的危害分析
    1.有悖地方立法权扩容的目的初衷
    2.有损地方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和质量
    3.有损设区的市地方人大的公信力
三、提升立法语言质量的思考与建议
    1.加大立法用词用语知识技能培训
    2.引入语言修辞学专家进入“智库”
    3.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立法用语“护航”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设区的市立法质量提高的逻辑理路[J]. 李店标.  理论导刊. 2018(07)
[2]论我国立法过程中专家参与机制的规范化建构[J]. 王怡.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3)
[3]人工智能在语言服务业中的应用现状与前景研究[J]. 王婉琦.  南方论刊. 2018(05)
[4]地方性法规名称应予规范化[J]. 周中梁.  地方立法研究. 2018(02)
[5]刍议立法语言的“准确性”元规则及其实现——基于规范化的分析视角[J]. 朱涛,柴冬梅.  河北法学. 2016(06)
[6]地方法治建设及其评估机制探析[J]. 付子堂,张善根.  中国社会科学. 2014(11)
[7]从权力行使看人大的公信力[J]. 郑广永.  中州学刊. 2014(05)
[8]法律文本中“立法根据”条款的设置论析[J]. 汪全胜,张鹏.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04)
[9]人工智能语言系统开发及其理论研究[J]. 黄成夫.  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3)



本文编号:315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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