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对中国国际海运立法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24 11:18
经过14个年头的谈判与磋商,我国入世已不遥远。入世是中国继70年代末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的第二次对外开放,必将对中国今后的经济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作为服务贸易项下的海运服务同样也不例外,在新世纪的新形势下,中国国际海运业如何迎接即将到来的新挑战,如何调整国际海运政策与法律、法规,使之既能与WTO规则相接轨,又能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这是值得密切关注和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系统地介绍了关贸总协定及WTO的海运立法框架,阐述了服务贸易方面的有关规则,并对中国国际海运业的开放程度及立法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分析了目前中国国际海运业面临的压力及国际海运立法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入世后中国国际海运立法应采取的对策和建议。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前言
第1章 WTO海运立法框架
1.1 从关贸总协定(GATT)到世界贸易组织(WTO)
1.1.1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1.1.2 世界贸易组织(WTO)
1.2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1.2.1 GATS的诞生
1.2.2 GATS的结构框架
1.2.3 GATS有关服务贸易的基本规则
1.3 GATS的海运谈判
1.3.1 海运服务业谈判的项目分类
1.3.2 GATS海运谈判的宗旨与方式
1.3.3 GATS海运谈判进程
1.4 WTO关于海运服务业的法律框架
1.4.1 一般性义务在海运服务业的适用
1.4.2 具体承诺义务在海运部门的运用
第2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际海运立法状况
2.1 中国参与GATS海运谈判进程
2.2 中国国际海运业对外开放的立法进程
2.3 中国国际海运业开放立法现状与对外承诺
2.3.1 国际海洋运输
2.3.2 海运辅助服务
2.3.3 港口准入与港口服务
2.4 中国国际海运业开放法规的国际比较
第3章 加入WTO对中国国际海运业及立法的影响
3.1 中国国际海运市场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3.2 加入WTO对中国国际海运业的影响
3.2.1 对中国国际海运业的正面影响
3.2.2 对中国国际海运业的负面影响
3.3 履行对外承诺所面临的开放压力
3.3.1 在内陆地区建立商业存在
3.3.2 国际船舶代理
3.3.3 综合物流服务
3.3.4 无船承运人
3.3.5 班轮运输的市场准入管理
3.3.6 设立外商控股和独资的国际海运公司
3.3.7 国际货运代理
3.4 中国国际海运立法存在的问题
第4章 加入WTO后我国国际海运立法应采取的对策
4.1 中国航运业迎接“入世”的政策思路
4.1.1 合理利用GATS规则维护我国航运利益
4.1.2 用政策法规和竞争规则建立保护屏障
4.1.3 有选择、有重点的培育国内企业竞争力
4.1.4 建立中国进口物资的运输权保障机制
4.1.5 清理的和规范现有开放领域
4.2 入世后我国国际海运立法应遵循的原则
4.2.1 符合国际惯例原则
4.2.2 宏观调控与微观指导相结合原则
4.2.3 市场经济原则
4.2.4 法制化原则
4.2.5 透明度原则
4.3 加入WTO与中国国际海运立法的完善
4.3.1 改变我国国际航运法制建设滞后的状况
4.3.2 认识加强交通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4.3.3 加强国际海运立法应采取的措施
结论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157267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前言
第1章 WTO海运立法框架
1.1 从关贸总协定(GATT)到世界贸易组织(WTO)
1.1.1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1.1.2 世界贸易组织(WTO)
1.2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1.2.1 GATS的诞生
1.2.2 GATS的结构框架
1.2.3 GATS有关服务贸易的基本规则
1.3 GATS的海运谈判
1.3.1 海运服务业谈判的项目分类
1.3.2 GATS海运谈判的宗旨与方式
1.3.3 GATS海运谈判进程
1.4 WTO关于海运服务业的法律框架
1.4.1 一般性义务在海运服务业的适用
1.4.2 具体承诺义务在海运部门的运用
第2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际海运立法状况
2.1 中国参与GATS海运谈判进程
2.2 中国国际海运业对外开放的立法进程
2.3 中国国际海运业开放立法现状与对外承诺
2.3.1 国际海洋运输
2.3.2 海运辅助服务
2.3.3 港口准入与港口服务
2.4 中国国际海运业开放法规的国际比较
第3章 加入WTO对中国国际海运业及立法的影响
3.1 中国国际海运市场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3.2 加入WTO对中国国际海运业的影响
3.2.1 对中国国际海运业的正面影响
3.2.2 对中国国际海运业的负面影响
3.3 履行对外承诺所面临的开放压力
3.3.1 在内陆地区建立商业存在
3.3.2 国际船舶代理
3.3.3 综合物流服务
3.3.4 无船承运人
3.3.5 班轮运输的市场准入管理
3.3.6 设立外商控股和独资的国际海运公司
3.3.7 国际货运代理
3.4 中国国际海运立法存在的问题
第4章 加入WTO后我国国际海运立法应采取的对策
4.1 中国航运业迎接“入世”的政策思路
4.1.1 合理利用GATS规则维护我国航运利益
4.1.2 用政策法规和竞争规则建立保护屏障
4.1.3 有选择、有重点的培育国内企业竞争力
4.1.4 建立中国进口物资的运输权保障机制
4.1.5 清理的和规范现有开放领域
4.2 入世后我国国际海运立法应遵循的原则
4.2.1 符合国际惯例原则
4.2.2 宏观调控与微观指导相结合原则
4.2.3 市场经济原则
4.2.4 法制化原则
4.2.5 透明度原则
4.3 加入WTO与中国国际海运立法的完善
4.3.1 改变我国国际航运法制建设滞后的状况
4.3.2 认识加强交通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4.3.3 加强国际海运立法应采取的措施
结论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15726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157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