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1-05-14 03:05
谁有权要求民事赔偿,是司法解释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一般来说,谁受到损害,谁主张赔偿。但对于知假买假者能否获得惩罚性赔偿,无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文统称《消法》)还是《食品安全法》,均未给出明确的答案。不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从未停止过。从全国各地法院的司法判例上看,囿于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完备和法官对此见解不一,对知假买假行为的处理大相径庭。在法学理论界对知假买假行为存在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缺乏专业知识,且由于维权成本过高,许多人不愿意诉讼,所以这一行为的出现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有很大的借鉴作用,让他们在之后遇到侵权行为的时候愿意运用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司法应当给予肯定,比如王利民教授对此就多次撰文表达过类似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宜将知假买假者与普通消费者同样对待。知假买假已形成商业化的趋势,有些知假买假者还将这一行业职业化了,把其当成自己的一项工作,有的甚至还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这种行为已经背离了正常消费者的维权宗旨,转而成为了其获利的重要手段;其购买商品的目的也不是为了生活消费,因此,不应当将其视为消费者。梁慧星...
【文章来源】: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省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案例与问题的提出
二、知假买假的定义、形式及存在的根源
(一)知假买假的定义
(二)知假买假的形式
(三)知假买假存在的根源
三、知假买假的理论争执
(一)否定说
(二)肯定说
(三)折中说
四、对知假买假行为能否适用《消法》惩罚性赔偿的思考
(一)从《消法》惩罚性赔偿适用的主体上审视
1.消费者的定义比较宽泛
2.公司或是法人不应认定为《消法》的消费者
(二)从《消法》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客体上审视
(三)从《消法》立法宗旨和目的上审视
五、从知假买假行为性质看《消法》的完善
(一)明确消费者概念
1.生活消费需要的界定
2.单位不是消费者
(二)明确欺诈的定义
(三)从立法层面对《消法》中惩罚性赔偿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完善
(四)支持“知假买假者”走职业化、专业化道路
(五)在司法实务上需要进一步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D]. 方振.外交学院 2016
[2]侵权法下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D]. 卢文杰.华东政法大学 2013
[3]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食品侵权领域的适用[D]. 高和.西北大学 2012
[4]我国民事法律中的惩罚性赔偿研究[D]. 郑玲玲.山东财经大学 2012
[5]论我国惩罚性赔偿立法的完善[D]. 谢坤河.中国政法大学 2011
[6]产品侵权惩罚性赔偿问题研究[D]. 黄梅珍.广州大学 2011
[7]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立法中的确立和完善[D]. 贾天保.西南财经大学 2011
[8]侵权法上的惩罚性赔偿研究[D]. 黄艳.西南政法大学 2010
[9]试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的适用[D]. 贺云蓉.复旦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185150
【文章来源】: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省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案例与问题的提出
二、知假买假的定义、形式及存在的根源
(一)知假买假的定义
(二)知假买假的形式
(三)知假买假存在的根源
三、知假买假的理论争执
(一)否定说
(二)肯定说
(三)折中说
四、对知假买假行为能否适用《消法》惩罚性赔偿的思考
(一)从《消法》惩罚性赔偿适用的主体上审视
1.消费者的定义比较宽泛
2.公司或是法人不应认定为《消法》的消费者
(二)从《消法》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客体上审视
(三)从《消法》立法宗旨和目的上审视
五、从知假买假行为性质看《消法》的完善
(一)明确消费者概念
1.生活消费需要的界定
2.单位不是消费者
(二)明确欺诈的定义
(三)从立法层面对《消法》中惩罚性赔偿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完善
(四)支持“知假买假者”走职业化、专业化道路
(五)在司法实务上需要进一步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D]. 方振.外交学院 2016
[2]侵权法下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D]. 卢文杰.华东政法大学 2013
[3]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食品侵权领域的适用[D]. 高和.西北大学 2012
[4]我国民事法律中的惩罚性赔偿研究[D]. 郑玲玲.山东财经大学 2012
[5]论我国惩罚性赔偿立法的完善[D]. 谢坤河.中国政法大学 2011
[6]产品侵权惩罚性赔偿问题研究[D]. 黄梅珍.广州大学 2011
[7]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立法中的确立和完善[D]. 贾天保.西南财经大学 2011
[8]侵权法上的惩罚性赔偿研究[D]. 黄艳.西南政法大学 2010
[9]试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的适用[D]. 贺云蓉.复旦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18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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