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立法论文 >

从“较大的市”到“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主体的扩容与宪法发展

发布时间:2017-04-24 20:00

  本文关键词:从“较大的市”到“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主体的扩容与宪法发展,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设区县意义上的"较大的市"和地方立法权意义上的"较大的市"在外延上一直存在错位图景,其原因在于在其"分为区、县"的权力普遍化的同时,具有地方立法主体资格的"较大的市"仍受到稀缺性控制。"设区的市"的错位图景及其成因同样如此。新《立法法》突破后一方面的稀缺性控制,普遍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不仅弥合了地方立法权意义上的"较大的市"同"设区的市"之间外延上的错位,而且消解了"设区的市"之间地方立法权的不平等配置。然而,通过人大立法发展宪法路径而呈现出来的这项弥合方案,在国务院批准"设区"的权力对地方立法权的前置控制,以及对"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合宪性补强等问题上,仍然存在制度缝隙,需要立法机制同释宪机制协同应对。
【作者单位】: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较大的市 设区的市 地方立法 立法法 行政区划
【基金】:2014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较大的市’扩容立法研究”(项目号14SFB3009)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D921
【正文快照】: 目次一、引论:地方立法主体扩容带来“弥合”抑或“撕裂”效果二、《立法法》修改前“较大的市”的错位图景及其发生逻辑三、错位图景的弥合:地方立法主体扩容至“设区的市”四、弥合方案中的制度缝隙五、余论:通过法律发展宪法的场域与局限性一、引论:地方立法主体扩容带来“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8条

1 朱祥海;;宪政语境中的地方立法[J];学理论;2014年11期

2 赵辉;;对较大的市及其立法权的讨论[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8年05期

3 沈寿文;;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权若干问题研究[J];云南社会科学;2007年03期

4 张淑芳;;宪法规制地方立法权研究[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06期

5 陶有伦;关于“较大的市”立法权讨论[J];行政与法;2003年06期

6 康耀坤;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J];民族研究;2005年02期

7 陆介标;;人大代表“三应”系列问答之应知篇(三)[J];人民政坛;2007年03期

8 ;[J];;年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略谈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N];海南日报;2004年

2 薛和 秦一彬;解读“地方立法权”[N];光明日报;2003年

3 黄荣波;宪法赋予地方立法权[N];浙江日报;2002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邓艺菊;欧洲国家地方立法权配置的宪法模式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

2 程庆栋;我国地方立法权的配置研究[D];厦门大学;2014年


  本文关键词:从“较大的市”到“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主体的扩容与宪法发展,,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2483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2483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4ae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