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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电子数据取证的立法完善 ——以个人信息保护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1-07-03 01:26
  近年来,我国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领域发展非常迅速,并逐渐占据了国际领先地位。电子产品的广泛普及使人们对其依赖程度日益加深,成为日常生活、工作当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2018年8月20日,我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的最新一期“互联网领域是否良性发展”为题的研究报告指出,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全国互联网用户数已超过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约达到58%。并且,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移动终端连接互联网的用户数已超过7亿人,其规模还在稳步增长当中。随着刑事案件的日趋“网络化、电子化”,侦查机关为了尽快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会不可避免地使用电子数据取证手段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而且从司法实践中的使用频率及范围来看,电子数据逐渐成为刑事诉讼当中的“证据之王”。侦查人员在对传统的实物证据进行取证时,往往可以用感官、取证经验等外部因素来判断收集的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故取证范围不难确定。但是,电子数据以电子介质作为信息载体,侦查人员很难通过感官来判断该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故取证的范围往往是不特定的、大面积的。因此,侦查人员在对电子数据进行取证时,能够获取到的个人信息量非常庞大,除了与案件相... 

【文章来源】:延边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方法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第二章 刑事电子数据取证中个人信息保护概述
    2.1 刑事电子数据取证基本理论
    2.2 刑事电子数据取证中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价值
第三章 我国刑事电子数据取证中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3.1 我国刑事电子数据取证中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现状
    3.2 我国刑事电子数据取证中个人信息保护存在问题
第四章 国外刑事电子数据取证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考察
    4.1 国外刑事电子数据取证中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模式
    4.2 国外刑事电子数据取证中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规制
    4.3 国外刑事电子数据取证立法的借鉴意义
第五章 个人信息保护视角下我国刑事电子数据取证的立法完善建议
    5.1 建立刑事电子数据取证主体的侦技一体化发展模式
    5.2 细化刑事电子数据取证方式的规定
    5.3 加强刑事电子数据取证对象的权利保障
    5.4 完善刑事电子数据取证监督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26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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