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法》立法研究及立法建议
发布时间:2021-10-08 10:51
船舶作为技术复杂的大型水路运输工具,具有投入多、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的特点。而且船舶航行于世界各地,船籍国在对船舶管理上有着特殊的地位和意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船舶法》或类似的专门法律,有关国际组织也制定了大量与船舶有关的国际公约。我国是世界上的航运大国,商船总吨位占世界第7位。但有关船舶的法律规范仍很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制定《船舶法》。 本文结合我国船舶管理立法现状和船舶管理实际,借鉴有关国际公约,分析了立《船舶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然后论述了《船舶法》的调整对象、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问题。随后,着重对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船舶防污染的法律规定作了一些研究和思考。最后,试图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希冀能给《船舶法》立法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启迪。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7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第1章 绪论
1.1 船舶法的概念
1.2 船舶法的历史发展
第2章 各国船舶立法状况及相关法律
2.1 各国船舶立法状况
2.2 日本《船舶法》
第3章 我国《船舶法》的调整对象
3.1 船舶关系概述
3.2 《船舶法》所调整的船舶关系
3.3 有关问题的分析
3.4 船舶法规系统
第4章 我国立《船舶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1 我国立《船舶法》的必要性
4.2 我国立《船舶法》的可行性
第5章 我国《船舶法》立法基本问题研究
5.1 总则
5.1.1 《船舶法》的立法宗旨
5.1.2 《船舶法》的适用范围
5.1.3 《船舶法》主管机关
5.2 船舶登记
5.2.1 船舶国籍登记
5.2.2 船舶权利登记
5.2.3 两类特殊船舶的登记
5.3 船舶检验
5.3.1 船舶检验的适用范围
5.3.2 船舶的设计和修造
5.3.3 船舶检验的种类
5.3.4 船舶吨位丈量、载重线和乘客定额
5.3.5 船舶检验管理
5.4 船舶防污染
5.4.1 船舶防污染立法状况
5.4.2 我国《船舶法》防污染规定的特色
5.4.3 《船舶法》的防污染机制
5.5 船舶证书、文书
5.5.1 船舶证书、文书的种类
5.5.2 船舶证书、文书的效力
5.6 法律责任
5.6.1 船舶管理行政责任的特征
5.6.2 惩罚性法律责任
5.6.3 行政和法律救济
第6章 《船舶法》立法建议
结论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水监体制改革要一鼓作气[J]. 张俊杰. 中国船检. 2000(06)
[2]防止船舶污染 坚持水运可持续发展[J]. 宋家慧. 中国船检. 2000(03)
[3]中国船为何不挂中国旗──论中国船检业面临的挑战[J]. 赵启. 中国水运. 1999(04)
本文编号:3424011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7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第1章 绪论
1.1 船舶法的概念
1.2 船舶法的历史发展
第2章 各国船舶立法状况及相关法律
2.1 各国船舶立法状况
2.2 日本《船舶法》
第3章 我国《船舶法》的调整对象
3.1 船舶关系概述
3.2 《船舶法》所调整的船舶关系
3.3 有关问题的分析
3.4 船舶法规系统
第4章 我国立《船舶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1 我国立《船舶法》的必要性
4.2 我国立《船舶法》的可行性
第5章 我国《船舶法》立法基本问题研究
5.1 总则
5.1.1 《船舶法》的立法宗旨
5.1.2 《船舶法》的适用范围
5.1.3 《船舶法》主管机关
5.2 船舶登记
5.2.1 船舶国籍登记
5.2.2 船舶权利登记
5.2.3 两类特殊船舶的登记
5.3 船舶检验
5.3.1 船舶检验的适用范围
5.3.2 船舶的设计和修造
5.3.3 船舶检验的种类
5.3.4 船舶吨位丈量、载重线和乘客定额
5.3.5 船舶检验管理
5.4 船舶防污染
5.4.1 船舶防污染立法状况
5.4.2 我国《船舶法》防污染规定的特色
5.4.3 《船舶法》的防污染机制
5.5 船舶证书、文书
5.5.1 船舶证书、文书的种类
5.5.2 船舶证书、文书的效力
5.6 法律责任
5.6.1 船舶管理行政责任的特征
5.6.2 惩罚性法律责任
5.6.3 行政和法律救济
第6章 《船舶法》立法建议
结论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水监体制改革要一鼓作气[J]. 张俊杰. 中国船检. 2000(06)
[2]防止船舶污染 坚持水运可持续发展[J]. 宋家慧. 中国船检. 2000(03)
[3]中国船为何不挂中国旗──论中国船检业面临的挑战[J]. 赵启. 中国水运. 1999(04)
本文编号:342401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424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