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立法规范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12 10:40
当下我国已经进入高风险社会。如何有效应对风险社会是法治建设必须解决的现实且紧迫任务。本文从规范化应对与效率应对风险社会现实需求的两大角度出发,认为以地方政府立法应对风险社会是兼顾应对与效率应对的最佳方式。这与2015年《立法法》第八十二条对我国地方政府立法权的新规定形成了紧密呼应。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政亦可在法定范围内进行政府规章立法,其正可以应对日益复杂的风险社会环境。但地方政府如何在风险社会背景下规范化行使地方立法权,理论界尚无深入探讨。理论准备的不足与实践的迫切需要之间的矛盾,很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立法时的乱动与盲动,甚至可能出现违背法治根本要求的地方立法。本文从风险社会理论入手,以风险社会为背景,将地方政府立法活动纳入应对风险社会的考量,以期能够实现立法法增设地方政府立法权的积极意义,促使地方政府立法更有效适应风险社会的现实需求。本文第一部分从风险社会对地方政府立法的规范化要求展开。风险社会的法治特征主要包括权力的集权性和权利的保障性。要避免权力过度集中,避免出现损害权利的状况,就必须比较立法、行政、司法三条路径应对风险社会的优劣,结合风险社会的法治特征要求,本文认为地方政府立法...
【文章来源】:宁波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风险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立法的规范化要求
1.1 风险社会的法治特征
1.1.1 风险社会视角下的权力集权性
1.1.2 风险社会视角下的权利保障性
1.2 应对风险社会的法治路径选择
1.2.1 立法、行政、司法路径比较
1.2.2 选择地方政府立法应对风险社会的理由
1.3 风险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立法权的特殊性与科学性
1.3.1 风险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立法权的特殊性
1.3.2 风险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立法权的科学性
2 风险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立法规范化的主要问题
2.1 地方政府立法观念不适应风险社会需求
2.1.1“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观念问题
2.1.2“过度的负责任”的观念问题
2.1.3 风险分配中的公平观念问题
2.2 地方政府立法程序不适应风险社会需求
2.2.1 缺乏风险主体参与立法的有效制度
2.2.2 缺乏有效的风险立法评估制度
2.3 以“网约车细则”为例的现实分析
2.3.1“网约车事件”的风险特性
2.3.2“网约车细则”中的地方政府立法活动
2.3.3 “网约车细则”中地方政府立法活动的主要问题
3 风险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立法规范化的制度建议
3.1 树立风险立法基本观念
3.1.1 风险预防型立法观念
3.1.2 风险回应型立法观念
3.1.3 公平正义的风险立法观念
3.2 构建地方政府立法的风险沟通程序
3.2.1 地方政府立法风险沟通程序的参与主体
3.2.2 地方政府立法风险沟通程序的沟通渠道
3.3 构建地方政府立法的风险评估程序
3.3.1 地方政府立法风险评估程序的评估主体
3.3.2 地方政府立法风险评估程序的评估方法
3.3.3 地方政府立法风险评估程序的评估内容
4 结语
参考文献
在学研究成果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兴行业行政规制的正当性与界限——基于打车软件行业的现实主义观察[J]. 何跃军,周婕,杨淑琴.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6(06)
[2]略论基层政府维稳中的公众参与——基于风险社会学的考察[J]. 何跃军. 法学评论. 2013(04)
[3]风险社会中的决策科学与民主——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例的分析[J]. 成协中. 法学论坛. 2013(01)
[4]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的公众参与研究[J]. 曾娜. 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 2011(00)
[5]“拆村并居”的风险解析[J]. 何跃军. 重庆社会科学. 2011(03)
[6]我国转型期社会风险及其治理的理论思考——基于风险社会理论的分析[J]. 李诚. 学术界. 2011(03)
[7]论立法的风险评估[J]. 何跃军. 人大研究. 2010(11)
[8]立法程序的功能分析[J]. 易有禄. 江西社会科学. 2010(05)
[9]风险社会理论反思:以中国为参考背景[J]. 杨雪冬. 绿叶. 2009(08)
[10]风险预防原则及其适用[J]. 邓纲. 统计与决策. 2008(18)
本文编号:3432423
【文章来源】:宁波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风险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立法的规范化要求
1.1 风险社会的法治特征
1.1.1 风险社会视角下的权力集权性
1.1.2 风险社会视角下的权利保障性
1.2 应对风险社会的法治路径选择
1.2.1 立法、行政、司法路径比较
1.2.2 选择地方政府立法应对风险社会的理由
1.3 风险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立法权的特殊性与科学性
1.3.1 风险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立法权的特殊性
1.3.2 风险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立法权的科学性
2 风险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立法规范化的主要问题
2.1 地方政府立法观念不适应风险社会需求
2.1.1“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观念问题
2.1.2“过度的负责任”的观念问题
2.1.3 风险分配中的公平观念问题
2.2 地方政府立法程序不适应风险社会需求
2.2.1 缺乏风险主体参与立法的有效制度
2.2.2 缺乏有效的风险立法评估制度
2.3 以“网约车细则”为例的现实分析
2.3.1“网约车事件”的风险特性
2.3.2“网约车细则”中的地方政府立法活动
2.3.3 “网约车细则”中地方政府立法活动的主要问题
3 风险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立法规范化的制度建议
3.1 树立风险立法基本观念
3.1.1 风险预防型立法观念
3.1.2 风险回应型立法观念
3.1.3 公平正义的风险立法观念
3.2 构建地方政府立法的风险沟通程序
3.2.1 地方政府立法风险沟通程序的参与主体
3.2.2 地方政府立法风险沟通程序的沟通渠道
3.3 构建地方政府立法的风险评估程序
3.3.1 地方政府立法风险评估程序的评估主体
3.3.2 地方政府立法风险评估程序的评估方法
3.3.3 地方政府立法风险评估程序的评估内容
4 结语
参考文献
在学研究成果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兴行业行政规制的正当性与界限——基于打车软件行业的现实主义观察[J]. 何跃军,周婕,杨淑琴.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6(06)
[2]略论基层政府维稳中的公众参与——基于风险社会学的考察[J]. 何跃军. 法学评论. 2013(04)
[3]风险社会中的决策科学与民主——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例的分析[J]. 成协中. 法学论坛. 2013(01)
[4]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的公众参与研究[J]. 曾娜. 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 2011(00)
[5]“拆村并居”的风险解析[J]. 何跃军. 重庆社会科学. 2011(03)
[6]我国转型期社会风险及其治理的理论思考——基于风险社会理论的分析[J]. 李诚. 学术界. 2011(03)
[7]论立法的风险评估[J]. 何跃军. 人大研究. 2010(11)
[8]立法程序的功能分析[J]. 易有禄. 江西社会科学. 2010(05)
[9]风险社会理论反思:以中国为参考背景[J]. 杨雪冬. 绿叶. 2009(08)
[10]风险预防原则及其适用[J]. 邓纲. 统计与决策. 2008(18)
本文编号:343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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