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数据开放的立法路径
发布时间:2021-10-21 10:13
在数字时代,通过政府数据开放释放"数据红利",有利于加速形成高效流通利用的数据要素市场。在国家层面进行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立法,是加快政府数据开放进程、保障数据开放规范性、减少数据开放地方分散立法弊端的客观需要。中国政府数据开放中央立法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行性。对于立法模式,短期内可以由国务院先行制定《政府数据开放条例》,时机成熟时制定《政府数据开放法》。在立法理念上,应注重数据开放效率与安全的平衡。在立法结构上,应以开放全过程为主线,以开放核心环节为重心。对于立法核心制度,需要明确政府数据开放范围与标准,建立数据开放保密审查和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规范数据开放平台建设与管理,明晰政府数据开放的法律责任,以不断优化数字经济营商法治环境,实现数据强国。
【文章来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43(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政府数据开放统一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政府数据开放统一立法的必要性
(二)政府数据开放统一立法的可行性
二、政府数据开放的立法模式选择
(一)政府数据开放立法模式的争论
(二)域外政府数据开放立法模式
(三)宜先行制定《政府数据开放条例》
三、政府数据开放的立法理念与立法结构
(一)政府数据开放的立法理念:效率与安全并重
1. 政府数据开放的效率保障
2. 政府数据开放的安全性:平衡多元利益
(二)政府数据开放的立法结构
四、政府数据开放立法的核心制度构建
(一)明确政府数据的开放范围与标准
(二)建立数据开放保密审查和安全管理法律制度
(三)规范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与管理
(四)明晰政府数据开放法律责任
五、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网络平台的公共性及其实现——以电商平台的法律规制为视角[J]. 刘权. 法学研究. 2020(02)
[2]论政府数据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J]. 王万华. 财经法学. 2020(01)
[3]论政府数据开放环节立法[J]. 肖卫兵. 财经法学. 2019(06)
[4]政府数据开放的概念及其范围界定[J]. 薛智胜,艾意. 财经法学. 2019(06)
[5]论私人的政府数据使用权[J]. 吕富生. 财经法学. 2019(06)
[6]论网络平台的数据报送义务[J]. 刘权. 当代法学. 2019(05)
[7]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发展模式及影响因素分析[J]. 张廷君,曹慧琴. 电子政务. 2019(04)
[8]美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商业利用及其应对[J]. 高秦伟. 环球法律评论. 2018(04)
[9]论作为消费者的数据主体及其数据保护机制[J]. 孙南翔. 政治与法律. 2018(07)
[10]政府开放数据和个人隐私保护:加拿大的例证[J]. 邹东升. 中国行政管理. 2018(06)
本文编号:3448775
【文章来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43(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政府数据开放统一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政府数据开放统一立法的必要性
(二)政府数据开放统一立法的可行性
二、政府数据开放的立法模式选择
(一)政府数据开放立法模式的争论
(二)域外政府数据开放立法模式
(三)宜先行制定《政府数据开放条例》
三、政府数据开放的立法理念与立法结构
(一)政府数据开放的立法理念:效率与安全并重
1. 政府数据开放的效率保障
2. 政府数据开放的安全性:平衡多元利益
(二)政府数据开放的立法结构
四、政府数据开放立法的核心制度构建
(一)明确政府数据的开放范围与标准
(二)建立数据开放保密审查和安全管理法律制度
(三)规范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与管理
(四)明晰政府数据开放法律责任
五、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网络平台的公共性及其实现——以电商平台的法律规制为视角[J]. 刘权. 法学研究. 2020(02)
[2]论政府数据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J]. 王万华. 财经法学. 2020(01)
[3]论政府数据开放环节立法[J]. 肖卫兵. 财经法学. 2019(06)
[4]政府数据开放的概念及其范围界定[J]. 薛智胜,艾意. 财经法学. 2019(06)
[5]论私人的政府数据使用权[J]. 吕富生. 财经法学. 2019(06)
[6]论网络平台的数据报送义务[J]. 刘权. 当代法学. 2019(05)
[7]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发展模式及影响因素分析[J]. 张廷君,曹慧琴. 电子政务. 2019(04)
[8]美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商业利用及其应对[J]. 高秦伟. 环球法律评论. 2018(04)
[9]论作为消费者的数据主体及其数据保护机制[J]. 孙南翔. 政治与法律. 2018(07)
[10]政府开放数据和个人隐私保护:加拿大的例证[J]. 邹东升. 中国行政管理. 2018(06)
本文编号:344877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448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