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立法论文 >

法律发现的演变——从立法到司法

发布时间:2021-11-03 18:40
  法律发现作为法律方法的开篇而逐渐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但是追溯这个词源能发现其在西方的研究中更早的是出现在立法领域,最耳熟能详的莫过于萨维尼的"发现法律"。然而仔细梳理立法领域和司法领域内的法律发现研究,其间虽有共同但也存在本质的差异。因而在结合我国法治追求的时代环境下,将法律发现仅定义在司法领域内或许更能构建一种属于法律方法的法律发现体系,推动司法中心主义的研究和能动司法的进步。 

【文章来源】: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9,(03)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西方法律发现理论的概况
    (一) 法律发现的立法立场
    (二) 法律发现的司法立场
        1. 法官从现有法律体系中发现法律
        2. 法官发现法律体系中尚未存在的“法律”
二、中国语境下的法律发现体系构造
    (一) 建构背景———法治追求
    (二) 发现立场———司法场域
三、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律发现的流派化述评及启示[J]. 张志文.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2014(06)
[2]法律发现的立场变迁:从历史法学到概念法学[J]. 张志文.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13(03)
[3]法律发现理论的发展进路 兼论宋鱼水“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审判方法[J]. 孙海龙,董倚铭.  法律适用. 2006(10)
[4]司法过程中的法律发现[J]. 陈金钊.  中国法学. 2002(01)



本文编号:347415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47415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b3910***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