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立法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21 08:40
随着国际旅游市场的日趋升温,旅游业发展迅速,其巨大的经济社会效应,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旅游资源在旅游业发展中的地位和意义不言而喻,其保护程度如何、开发利用方式好坏,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未来走向。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实施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重要的意义。立法需求来自于现实需要,法律存在之根本原由在于能为社会现实和变化着的社会提供秩序支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同样需要法律制度的规范与保障。通过对意大利、法国、俄罗斯、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日本、韩国等诸国家的旅游资源立法分析,可以厘清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的基本构造。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旅游资源保护相关立法或指导理念均存在不少失误。首次对地方各省市的旅游资源立法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归纳分析了目前关于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六大立法模式,提出了将关于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内容集中规定的立法模式并设想了我国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立法的原则与制度设计。这对于解决我国目前旅游资源保护立法过于分散、效力等级过低、指导理念落后、体系不统一、规定不科学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统合我国旅游资源保护立法。
【文章来源】: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
【文章页数】:10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世界区域划分图之本文选取的典型国家①IcANN是InterneteorporationforAssi,edN胡esandN阴bers的缩写,是一个负责81J建Internet域名
图10云南省特别区域分布图是云南有很多自然人文资源非常特殊、珍贵的区域,不少有望被列和人文资源,一旦名列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名录,旅游热潮将会随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冲突加剧。例如,云南自丽江古城功后,“世界遗产”的名头像一块“金字招牌”为该地带来源源不时,四面八方蜂拥而至的游客也已让遗产地不堪重负。过度开发—造景观遍地开花,造成“人满为患”、“屋满为患”,已严重破坏了文化和生态平衡,甚至作为丽江生命之源的玉龙雪山也因游人过多三江并流地区也曾因开发问题遭到世界遗产中心的“黄牌普告”。的滞后及不完备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中国至今没有专门针对世界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世界级旅游资源一一世界遗产的保护还很不够,27日《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2004年7月2
②韩玉灵教授则对整个旅游法律体系的建设有着详细的阐述,他认为:“据我国的宪法对法律形式的规定以及我国发展旅游业的特点,建立以旅游基本法为龙头的旅游法律体系是必要的。其设计模式请见下图11。图n表明,旅游法律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保障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应当建立以宪法为依据,旅游专门法和相关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的旅游法律体系。宪法是一切法律制定的依据,旅游专「〕法包括规范旅游业发展的旅游基本法和旅游法规,这是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核心部分。相关法包括与旅游业发展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之所以要将相关法作为旅游法体系的一部分,是因为我国的法律体系是一个由许多不同法律部门连接起来的有机整体,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旅游业具有综合性特点,涉及面相当广泛,满足旅游者需求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韩国旅游业发展的成功经验[J]. 仲寒. 当代韩国. 2006(03)
[2]旅游资源立法比较分析[J]. 李雄华. 求索. 2005(03)
[3]从生态旅游的三大效益再论生态旅游活动的形式——兼与刘德谦先生商榷[J]. 贺春艳. 旅游学刊. 2004(01)
[4]中国世界遗产地保护与旅游需求关系[J]. 吴必虎,李咪咪,黄国平. 地理研究. 2002(05)
[5]关于加强我国旅游立法的思考[J]. 袁翔珠. 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学报. 2001(04)
[6]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经济新秩序[J]. 何志鹏.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1(05)
[7]“摩梭人文化保护区”质疑——论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J]. 刘晖. 旅游学刊. 2001(05)
[8]新时期中国旅游规划创新[J]. 刘锋. 旅游学刊. 2001(05)
[9]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的回应[J]. 朱景文,程 虎.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1(04)
[10]旅游中的经济现象与经济学视角下的旅游活动——论旅游经济学学科体系的构建[J]. 戴斌. 旅游学刊. 2001(04)
本文编号:3509162
【文章来源】: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
【文章页数】:10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世界区域划分图之本文选取的典型国家①IcANN是InterneteorporationforAssi,edN胡esandN阴bers的缩写,是一个负责81J建Internet域名
图10云南省特别区域分布图是云南有很多自然人文资源非常特殊、珍贵的区域,不少有望被列和人文资源,一旦名列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名录,旅游热潮将会随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冲突加剧。例如,云南自丽江古城功后,“世界遗产”的名头像一块“金字招牌”为该地带来源源不时,四面八方蜂拥而至的游客也已让遗产地不堪重负。过度开发—造景观遍地开花,造成“人满为患”、“屋满为患”,已严重破坏了文化和生态平衡,甚至作为丽江生命之源的玉龙雪山也因游人过多三江并流地区也曾因开发问题遭到世界遗产中心的“黄牌普告”。的滞后及不完备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中国至今没有专门针对世界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世界级旅游资源一一世界遗产的保护还很不够,27日《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2004年7月2
②韩玉灵教授则对整个旅游法律体系的建设有着详细的阐述,他认为:“据我国的宪法对法律形式的规定以及我国发展旅游业的特点,建立以旅游基本法为龙头的旅游法律体系是必要的。其设计模式请见下图11。图n表明,旅游法律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保障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应当建立以宪法为依据,旅游专门法和相关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的旅游法律体系。宪法是一切法律制定的依据,旅游专「〕法包括规范旅游业发展的旅游基本法和旅游法规,这是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核心部分。相关法包括与旅游业发展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之所以要将相关法作为旅游法体系的一部分,是因为我国的法律体系是一个由许多不同法律部门连接起来的有机整体,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旅游业具有综合性特点,涉及面相当广泛,满足旅游者需求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韩国旅游业发展的成功经验[J]. 仲寒. 当代韩国. 2006(03)
[2]旅游资源立法比较分析[J]. 李雄华. 求索. 2005(03)
[3]从生态旅游的三大效益再论生态旅游活动的形式——兼与刘德谦先生商榷[J]. 贺春艳. 旅游学刊. 2004(01)
[4]中国世界遗产地保护与旅游需求关系[J]. 吴必虎,李咪咪,黄国平. 地理研究. 2002(05)
[5]关于加强我国旅游立法的思考[J]. 袁翔珠. 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学报. 2001(04)
[6]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经济新秩序[J]. 何志鹏.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1(05)
[7]“摩梭人文化保护区”质疑——论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J]. 刘晖. 旅游学刊. 2001(05)
[8]新时期中国旅游规划创新[J]. 刘锋. 旅游学刊. 2001(05)
[9]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的回应[J]. 朱景文,程 虎.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1(04)
[10]旅游中的经济现象与经济学视角下的旅游活动——论旅游经济学学科体系的构建[J]. 戴斌. 旅游学刊. 2001(04)
本文编号:350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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