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保障和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以全国首部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为例
发布时间:2021-11-22 12:39
不动产统一登记作为一项重大改革举措,需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和带动效应,实现了立法与改革的同频共振。作为实施性综合立法,在法规结构和具体制度设计上进行了探索创新,保障和推动了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助力持续改善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中国房地产. 2019,(31)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不动产登记地方立法的背景
2 不动产登记地方立法的功能定位
2.1 不动产登记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地位
2.2 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立法的必要性
3 不动产登记地方立法的主要制度创新
3.1 始终坚持了便民理念和精神
3.2 补充完善了共有不动产的登记程序
3.3 在法规体例结构体现创新
3.4 积极回应了登记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3.5 规范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程序
4 地方立法助力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本文编号:3511709
【文章来源】:中国房地产. 2019,(31)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不动产登记地方立法的背景
2 不动产登记地方立法的功能定位
2.1 不动产登记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地位
2.2 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立法的必要性
3 不动产登记地方立法的主要制度创新
3.1 始终坚持了便民理念和精神
3.2 补充完善了共有不动产的登记程序
3.3 在法规体例结构体现创新
3.4 积极回应了登记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3.5 规范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程序
4 地方立法助力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本文编号:351170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511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