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污染环境罪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1-12-19 04:49
科技与技术的进步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丰硕的物质成本,但在得到这些物质成本的背后却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人们怀揣贪利的心理不断竭取自然资源,相应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多,并且污染环境的行为屡见不鲜。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粗放型经济迅猛发展的前景下给我们生存的环境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为了应对污染环境的问题,我国在法律层面做了一系列的努力,诸如我国在民法、行政法等领域都对污染环境行为做了详细规定,但频发的环境污染事件警示我们法律规范行为的力度并不足够。正是因为刑法是“最后的保障法”的特性决定了在其他法律不能有效惩治污染行为时,刑法更应当肩负起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的重担,为此我国刑法在立法沿革上做了一系列的探索。但是,在诸多法律和多方力量投入环保的今日,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旧普遍,污染环境的案件仍每天在全国各地发生。对此,我们不得不反思《刑法》第338条的“污染环境罪”在立法层面上是否存在一些缺陷。立法是惩罚犯罪的第一步,立法不完善必然难以发挥刑法打击犯罪的作用。因此,本文将在现有立法框架下,围绕该罪在“理论上的争议”和“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两大主题进行阐述,进而回溯到立法层面,剖析...
【文章来源】:扬州大学江苏省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1 污染环境罪的立法沿革
1.1 1979 年《刑法》的初涉
1.2 1997 年从立法空白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1.3 2011 年《刑法修正案(八)》的更名
1.4 2013 年“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
2 污染环境罪罪名体系的缺憾
2.1 污染环境罪在刑法中位阶较低
2.2 污染环境罪的罪名过于简单笼统
3 污染环境罪在理论上存在的争议
3.1 污染环境罪的主观要件
3.2 污染环境罪的既遂形态
3.3 污染环境罪的因果关系
4 污染环境罪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的刑罚设置问题
4.1 案例介绍
4.2 法定自由刑偏低
4.3 刑罚种类单一
4.4 罚金刑过于粗疏
5 完善污染环境罪立法的建议
5.1 完善本罪的罪名体系
5.1.1 专节规定污染环境罪以提高其位阶
5.1.2 细化污染环境罪罪名
5.2 解决本罪的理论争议
5.2.1 明确规定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方面
5.2.2 增设污染环境罪的危险犯
5.2.3 合理设置污染环境罪的因果关系
5.3 完善本罪的法定刑设置
5.3.1 适当提高本罪的法定自由刑
5.3.2 增设资格刑并配套非刑罚措施
5.3.3 统一罚金刑的额度标准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环境污染的刑法治理:理念更新与立法完善[J]. 赵秉志,冯军. 法治研究. 2013(04)
[2]论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J]. 胡剑波. 太平洋学报. 2012(10)
[3]污染环境罪主客观要件问题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J]. 汪维才. 法学杂志. 2011(08)
[4]从《刑法》修订看中国环境犯罪立法观转变[J]. 王勇. 环境保护. 2011(07)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若干问题探讨[J]. 孟庆华,王法.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10(11)
[6]关于中日环境犯罪立法的比较研究[J]. 吴献萍.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4)
硕士论文
[1]污染环境罪的刑罚配置研究[D]. 樊伊莎.西南政法大学 2015
[2]污染环境罪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于晓庆.北京理工大学 2015
[3]污染环境罪研究[D]. 黄沈阳.北京交通大学 2014
[4]污染环境罪的认定及完善[D]. 王亚凯.河北师范大学 2014
[5]我国污染环境罪若干问题研究[D]. 宋新香.兰州大学 2014
[6]论我国污染环境罪的完善[D]. 张华鹏.山东大学 2014
[7]土壤污染刑法惩治机制研究[D]. 刘可贞.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543793
【文章来源】:扬州大学江苏省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1 污染环境罪的立法沿革
1.1 1979 年《刑法》的初涉
1.2 1997 年从立法空白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1.3 2011 年《刑法修正案(八)》的更名
1.4 2013 年“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
2 污染环境罪罪名体系的缺憾
2.1 污染环境罪在刑法中位阶较低
2.2 污染环境罪的罪名过于简单笼统
3 污染环境罪在理论上存在的争议
3.1 污染环境罪的主观要件
3.2 污染环境罪的既遂形态
3.3 污染环境罪的因果关系
4 污染环境罪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的刑罚设置问题
4.1 案例介绍
4.2 法定自由刑偏低
4.3 刑罚种类单一
4.4 罚金刑过于粗疏
5 完善污染环境罪立法的建议
5.1 完善本罪的罪名体系
5.1.1 专节规定污染环境罪以提高其位阶
5.1.2 细化污染环境罪罪名
5.2 解决本罪的理论争议
5.2.1 明确规定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方面
5.2.2 增设污染环境罪的危险犯
5.2.3 合理设置污染环境罪的因果关系
5.3 完善本罪的法定刑设置
5.3.1 适当提高本罪的法定自由刑
5.3.2 增设资格刑并配套非刑罚措施
5.3.3 统一罚金刑的额度标准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环境污染的刑法治理:理念更新与立法完善[J]. 赵秉志,冯军. 法治研究. 2013(04)
[2]论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J]. 胡剑波. 太平洋学报. 2012(10)
[3]污染环境罪主客观要件问题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J]. 汪维才. 法学杂志. 2011(08)
[4]从《刑法》修订看中国环境犯罪立法观转变[J]. 王勇. 环境保护. 2011(07)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若干问题探讨[J]. 孟庆华,王法.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10(11)
[6]关于中日环境犯罪立法的比较研究[J]. 吴献萍.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4)
硕士论文
[1]污染环境罪的刑罚配置研究[D]. 樊伊莎.西南政法大学 2015
[2]污染环境罪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于晓庆.北京理工大学 2015
[3]污染环境罪研究[D]. 黄沈阳.北京交通大学 2014
[4]污染环境罪的认定及完善[D]. 王亚凯.河北师范大学 2014
[5]我国污染环境罪若干问题研究[D]. 宋新香.兰州大学 2014
[6]论我国污染环境罪的完善[D]. 张华鹏.山东大学 2014
[7]土壤污染刑法惩治机制研究[D]. 刘可贞.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543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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