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立法论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的缺陷与立法回应——基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01-02 17:14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其对于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几乎没有触及。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存在着收回情景不明确、收回程序缺位、补偿标准模糊等缺陷。《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应该在宅基地的收回情景、收回程序、收回补偿等方面进行补充和完善。 

【文章来源】:南阳理工学院学报. 2019,11(05)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学界关于农村宅基地立法问题研究状况
二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的缺陷
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的立法回应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的宅基地制度改革[J]. 刘锐.  理论与改革. 2018(03)
[2]我国农村宅基地退出困局及机制化弥合——基于农民权益保护的视角[J]. 李长健,胡鹏.  湖湘论坛. 2017(03)
[3]农村宅基地制度的特殊性与出路[J]. 刘守英.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5(03)
[4]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条件的规范分析与立法完善[J]. 贺日开,李震,孙伟伟.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2014(05)
[5]论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代化构造[J]. 王崇敏.  法商研究. 2014(02)
[6]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规范解析、实践挑战及其立法回应[J]. 陈小君,蒋省三.  管理世界. 2010(10)
[7]改革与完善农村宅基地法律制度的思路与对策[J]. 姜爱林,陈海秋.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7(02)
[8]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立法建议[J]. 郭明瑞.  法学论坛. 2007(01)



本文编号:356456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56456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a13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