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和立法模式选择
发布时间:2022-01-15 19:47
商业外观最初是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创设的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客体,经多年的司法实践和总结,已经确定了商业外观应是指包装商品或服务的各要素的组合。这些要素组合在一起给消费者创造了整体视觉形象,作为商标的一种形式或识别商品来源的标记可以获得专有的法律权利。这些具有识别性的商业外观凝聚着创造性劳动的无形资产,目前在英国、欧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均可以受到商业外观法的认可和保护。中国的现行知识产权法律虽然对于商业外观提供了某些方面的法律保护,但是这样的保护是不完全的、不系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制度的有效补充,应是保护商业外观的最佳选择,这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的共识。即使被纳入了法律保护的范围,商业外观的成立仍有一定的先决条件和判定标准,并牵涉到实践中可能存在的诸多侵权形式,据此提出商业外观侵权损害的赔偿应以金钱赔偿为原则,恢复原状为例外。本文首先从商业外观的基本概念、类型和其为何能作为知识产权客体之一以及为何应当获得法律保护等法理基础着手,集中介绍和阐述商业外观的主要内容。同时援引对于商业外观保护较为完善的英国、美国、大陆法...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部分 商业外观保护的法理基础
一 商业外观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 商业外观的概念
(二) 商业外观的类型
二 商业外观获得法律保护的原因
(一) 商业外观可以彰显产品或服务的来源
(二) 商业外观可以彰显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三) 商业外观为消费者提供了产品与服务的信息
(四) 商业外观本身具有创造性
(五) 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二部分 中外各国保护商业外观的法律现状
一 美国法律对于商业外观的保护
二 英国法律对于商业外观的保护
三 大陆法系国家对于商业外观的保护
四 日本法律对于商业外观的保护
五 中国对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及不足
(一) 中国法律对商业外观的保护现状
(二) 中国现行法律对于商业外观保护的不足
第三部分 商业外观保护法律体系的构建
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外观是适宜的选择
二 商业外观获得法律保护的条件
(一) 非功能性
(二) 显著性
(三) 消费者必需有混淆的可能
三 商业外观权的侵权与救济
(一) 侵犯商业外观权的行为
(二) 商业外观的反淡化保护
(三) 损害赔偿
四 我国商业外观法律保护之展望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J]. 孔祥俊. 人民司法. 2005(04)
[2]民法草案与知识产权篇的专家建议稿[J]. 郑成思. 政法论坛. 2003(01)
[3]独善其身还是兼济天下——对商标法未来发展的思考[J]. 袁真富. 中华商标. 2002(11)
[4]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J]. 张玉敏. 现代法学. 2001(05)
[5]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及其解决原则[J]. 冯晓青,杨利华. 法学论坛. 2001(03)
[6]欧共体竞争法中的知识产权[J]. 王晓晔. 环球法津评论. 2001(02)
[7]知识产权权利竞合研究[J]. 李永明,张振杰. 法学研究. 2001(02)
[8]商誉及其侵权损害赔偿的理论和实践[J]. 赵震江,孙海龙. 现代法学. 2000(03)
[9]论识别性标示的竞争法保护[J]. 谢晓尧. 法学评论. 2000(03)
[10]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J]. 韦之.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06)
硕士论文
[1]商标淡化问题研究[D]. 夏芸.黑龙江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591221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部分 商业外观保护的法理基础
一 商业外观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 商业外观的概念
(二) 商业外观的类型
二 商业外观获得法律保护的原因
(一) 商业外观可以彰显产品或服务的来源
(二) 商业外观可以彰显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三) 商业外观为消费者提供了产品与服务的信息
(四) 商业外观本身具有创造性
(五) 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二部分 中外各国保护商业外观的法律现状
一 美国法律对于商业外观的保护
二 英国法律对于商业外观的保护
三 大陆法系国家对于商业外观的保护
四 日本法律对于商业外观的保护
五 中国对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及不足
(一) 中国法律对商业外观的保护现状
(二) 中国现行法律对于商业外观保护的不足
第三部分 商业外观保护法律体系的构建
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外观是适宜的选择
二 商业外观获得法律保护的条件
(一) 非功能性
(二) 显著性
(三) 消费者必需有混淆的可能
三 商业外观权的侵权与救济
(一) 侵犯商业外观权的行为
(二) 商业外观的反淡化保护
(三) 损害赔偿
四 我国商业外观法律保护之展望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J]. 孔祥俊. 人民司法. 2005(04)
[2]民法草案与知识产权篇的专家建议稿[J]. 郑成思. 政法论坛. 2003(01)
[3]独善其身还是兼济天下——对商标法未来发展的思考[J]. 袁真富. 中华商标. 2002(11)
[4]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J]. 张玉敏. 现代法学. 2001(05)
[5]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及其解决原则[J]. 冯晓青,杨利华. 法学论坛. 2001(03)
[6]欧共体竞争法中的知识产权[J]. 王晓晔. 环球法津评论. 2001(02)
[7]知识产权权利竞合研究[J]. 李永明,张振杰. 法学研究. 2001(02)
[8]商誉及其侵权损害赔偿的理论和实践[J]. 赵震江,孙海龙. 现代法学. 2000(03)
[9]论识别性标示的竞争法保护[J]. 谢晓尧. 法学评论. 2000(03)
[10]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J]. 韦之.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06)
硕士论文
[1]商标淡化问题研究[D]. 夏芸.黑龙江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5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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