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直销在中国的立法规制
发布时间:2022-02-17 20:44
直销,作为一种新兴的市场营销模式,发源并兴起于美国,并凭借其特有的魅力吸引了大批从业者参与其中。然而,直销本身特有的缺陷导致了其极易蜕变成为以“金字塔销售”为典型代表的商业欺诈行为,从而扰乱市场秩序,冲击社会稳定。与其他直销发达市场类似,行业其实之初,由于对该种新型经济模式的不了解,国家对直销行业的立法规制均处于空白状态。正是由于基本法律法规的缺位,使得直销行业在中国朝着无序的方向发展,一度成为营销禁区;直销立法更是“一波三折”:从刚开始的无为而治的混乱局面,到后来的一刀切全面禁止,再到现如今颁布具有诸多限制的许可法令。2005年,随着《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颁布实施,中国直销进入到了新的法律规制时代。鉴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直销乱象还让人记忆犹新,中国政府对直销行业的开放持有非常谨慎保守的态度。在两个《条例》中,政府将“多层次直销”等同与“金字塔销售”,将其置于绝对打击之下。除此之外,两个《条例》还规定着其它诸项严格的直销管理制度,这使得直销在中国遭遇着严格的舆论环境和法律环境。通过比较其它直销发达市场的立法情况,笔者简单论述了现今中国直销立法体系的缺陷与不足,存在需要完善之处...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本文写作背景
二、本文所想要论述的问题
三、本文的结构安排
第一章 直销的基本概述
第一节 直销模式的历史沿革与未来发展
一、直销模式在世界范围内的历史沿革
二、直销模式未来发展趋势
第二节 直销常用概念与术语的不同定义
一、“直销”业界常用的概念与术语
二、世界范围内对直销的不同定义
三、直销的普遍特征
四、本文所探讨的直销概念
第二章 中国直销立法现状
第一节 中国直销立法规制的历史背景
一、初始无序阶段(1998 年以前)
二、全面禁止阶段(1998 年至 2005 年)
三、重新开放及正式立法规制阶段(2005 年至今)
第二节 完善中国直销立法规制的必要性
一、直销的弊端和风险
二、“金字塔模式”的危害
三、进一步完善中国直销法律法规的必要性
第三节 中国直销立法主要内容及评析
一、市场准入条件规定
二、限定直销区域的规定
三、直销从业人员身份限制的规定
四、直销产品批准制度
五、冷静期制度
六、“金字塔模式”的非法性
七、多层次直销和团队计酬的非法性
第三章 世界主要国家直销立法及启示
第一节 美国的直销立法状况
一、反“金字塔销售”依据充分
二、直销概念定义清楚,易于执法实践
三、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四、良好的行业自律
第二节 日本的直销立法状况
第三节 韩国的直销立法状况
一、禁止“金字塔销售模式”
二、严格管理多层次直销
三、详尽的冷静期规定
四、严格管理推销行为
第四节 马来西亚的直销立法状况
一、立法严密且易于操作
二、规定专人监管且权利巨大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完善中国直销立法规制的建议
第一节 中国直销法律规制体系的不足
一、直销核心立法内容宽严不一
二、纸面立法与实际监管脱节
三、缺乏行业自律组织
第二节 完善直销立法规制的建议
一、放开直销区域限制
二、有条件地开放多层次直销
三、组建行业协会
结语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直销2012年度业绩报告[J]. 知识经济(中国直销). 2013(02)
[2]对我国开放多层次直销市场的思考[J]. 周慧,陈园. 北方经济. 2008(06)
[3]保健品多层次直销的可行性分析[J]. 邱家学,陈肇兴. 科教文汇(上旬刊). 2007(07)
硕士论文
[1]论我国直销企业的法律监管[D]. 陈潇.湖南师范大学 2012
[2]禁止多层次直销的立法研究[D]. 周禅.西南政法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630078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本文写作背景
二、本文所想要论述的问题
三、本文的结构安排
第一章 直销的基本概述
第一节 直销模式的历史沿革与未来发展
一、直销模式在世界范围内的历史沿革
二、直销模式未来发展趋势
第二节 直销常用概念与术语的不同定义
一、“直销”业界常用的概念与术语
二、世界范围内对直销的不同定义
三、直销的普遍特征
四、本文所探讨的直销概念
第二章 中国直销立法现状
第一节 中国直销立法规制的历史背景
一、初始无序阶段(1998 年以前)
二、全面禁止阶段(1998 年至 2005 年)
三、重新开放及正式立法规制阶段(2005 年至今)
第二节 完善中国直销立法规制的必要性
一、直销的弊端和风险
二、“金字塔模式”的危害
三、进一步完善中国直销法律法规的必要性
第三节 中国直销立法主要内容及评析
一、市场准入条件规定
二、限定直销区域的规定
三、直销从业人员身份限制的规定
四、直销产品批准制度
五、冷静期制度
六、“金字塔模式”的非法性
七、多层次直销和团队计酬的非法性
第三章 世界主要国家直销立法及启示
第一节 美国的直销立法状况
一、反“金字塔销售”依据充分
二、直销概念定义清楚,易于执法实践
三、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四、良好的行业自律
第二节 日本的直销立法状况
第三节 韩国的直销立法状况
一、禁止“金字塔销售模式”
二、严格管理多层次直销
三、详尽的冷静期规定
四、严格管理推销行为
第四节 马来西亚的直销立法状况
一、立法严密且易于操作
二、规定专人监管且权利巨大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完善中国直销立法规制的建议
第一节 中国直销法律规制体系的不足
一、直销核心立法内容宽严不一
二、纸面立法与实际监管脱节
三、缺乏行业自律组织
第二节 完善直销立法规制的建议
一、放开直销区域限制
二、有条件地开放多层次直销
三、组建行业协会
结语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直销2012年度业绩报告[J]. 知识经济(中国直销). 2013(02)
[2]对我国开放多层次直销市场的思考[J]. 周慧,陈园. 北方经济. 2008(06)
[3]保健品多层次直销的可行性分析[J]. 邱家学,陈肇兴. 科教文汇(上旬刊). 2007(07)
硕士论文
[1]论我国直销企业的法律监管[D]. 陈潇.湖南师范大学 2012
[2]禁止多层次直销的立法研究[D]. 周禅.西南政法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63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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