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立法抉择
发布时间:2022-10-19 09:25
为应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国家立法滞后于社会实践的难题,当前主要是通过地方立法、人民法院文件和村规民约来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这造成了规范效力层次低且缺乏制定依据、社区自治程度高而缺乏有力制约、认定标准不统一而缺乏基本共识的困境。导致成员资格认定困境的主要根源在于集体资产的功能定位不清、社区自治的组织性质混淆和利益分配的公平观念不彰。针对此种现象,通过平衡强制与自治理念,应当在国家立法中确立以户籍为原则、以基本生存保障为补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之取得与丧失标准。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现实困境
(一) 规范效力层次低, 缺乏制定依据
(二) 社区自治程度高, 缺乏有力制约
(三) 认定标准不统一, 缺乏基本共识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困境之根源
(一) 集体资产的功能定位不清
(二) 社区自治的组织性质混淆
(三) 利益分配的公平观念不彰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之立法设计
(一) 取得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
1. 一般标准
2. 特殊标准
(二) 成员资格的丧失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地方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生存样态及可能走向[J]. 荣振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8(04)
[2]我国农民集体成员权的立法抉择[J]. 陈小君. 清华法学. 2017(02)
[3]土地产权观念与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处置办法的考察[J]. 金文龙.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6)
[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意蕴[J]. 高飞. 法学研究. 2016(03)
[5]村规民约认定农民集体成员资格的成因、局限与司法审查[J]. 管洪彦. 政法论丛. 2012(05)
[6]民事审判中的村规民约与基本权利[J]. 刘志刚.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0(05)
本文编号:3693108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现实困境
(一) 规范效力层次低, 缺乏制定依据
(二) 社区自治程度高, 缺乏有力制约
(三) 认定标准不统一, 缺乏基本共识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困境之根源
(一) 集体资产的功能定位不清
(二) 社区自治的组织性质混淆
(三) 利益分配的公平观念不彰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之立法设计
(一) 取得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
1. 一般标准
2. 特殊标准
(二) 成员资格的丧失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地方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生存样态及可能走向[J]. 荣振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8(04)
[2]我国农民集体成员权的立法抉择[J]. 陈小君. 清华法学. 2017(02)
[3]土地产权观念与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处置办法的考察[J]. 金文龙.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6)
[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意蕴[J]. 高飞. 法学研究. 2016(03)
[5]村规民约认定农民集体成员资格的成因、局限与司法审查[J]. 管洪彦. 政法论丛. 2012(05)
[6]民事审判中的村规民约与基本权利[J]. 刘志刚.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0(05)
本文编号:369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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