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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06 04:49
  电信业在我国是支柱性、先导性的产业,中国的电信业有其发展的特殊性,80年代以来,中国对计划经济下的电信业进行了改革,经过放松价格管制、打破独家垄断、管制机构改革及产业重组为内容的三阶段改革,突破了政企合一、行政性独家垄断的体制,形成了各业务在基础网络层次上的竞争格局。中国的市场潜力巨大,近10年电信业发展尤其迅猛,但面对呈加速发展的电信市场,电信法制越来越显示出其滞后性,长久以来电信法的缺位,对日益发展的电信业已经构成瓶颈,而加入WTO对于中国电信的法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刚从计划经济走出来,经历了三次大的变革,尘埃尚未落定,变革的阵痛还未消失,就要立即加入到国际竞争中的中国电信业,急需构建一个完善的电信法律体系。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以电信法立法为契机,洞悉目前中国电信业的痼疾后,针对电信法立法的难点,本文从目前电信业最突出的市场准入、市场管制体制、普遍服务、以及互联互通四个问题着手,分析国情,参照国际通行作法,就我国电信立法这四个方面制度构建提出一家之见。 第一主张电信市场进一步开放准入,就电信市场准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方面进...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进一步开放电信市场准入
    第一节 国际上电信市场准入的通行做法
    第二节 我国现行电信市场准入制度及其局限性
    第三节 立法建议
第三章 构建独立的电信市场管制体制
    第一节 独立电信市场管制机构的含义
    第二节 管制机构类型
    第三节 构建有中国特色电信管制机构的设想
第四章 构建公平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
    第一节 电信普遍服务的概念与制度起源
    第二节 电信普遍服务的经济学分析
    第三节 电信普遍服务补偿形式
    第四节 我国电信普遍服务的现状与国际成功经验
    第五节 立法建议: 建立中国的普遍服务基金
第五章 建立有效的互联互通制度
    第一节 电信网间互联的法律关系性质
    第二节 互联互通的经济学分析
    第三节 我国的互联互通问题
    第四节 我国互联互通法制的缺憾 既互联而不通的原因
    第五节 立法建议
第六章 《电信法》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公用企业反垄断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周春红.新疆财经大学 2012
[2]电信业市场准入制度研究[D]. 郭政纯.湖南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71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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