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法》应把握立法重心和相关法律规范的衔接
发布时间:2022-12-11 00:30
<正>薛达元教授认为,《生物安全法》的立法范围应当相对宽泛,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 Bio-safety (生物安全)的问题,即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健康问题,也包括生物合成产品的安全问题;(2) Bio-security (生物安全)的问题,即生物技术的安全研发与使用,包括生物武器、生物恐怖和基因编辑等;(3) Eco-security
【文章页数】:1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创新型国家导向的中国科技立法与政策:理念与体系[J]. 刘银良,吴柯苇. 科技导报. 2021(21)
[2]中国特色国家生物安全法治体系构建论纲[J]. 王康. 国外社会科学前沿. 2020(12)
[3]我国生物安全立法的反思与完善[J]. 张艳,马敏. 工程研究-跨学科视野中的工程. 2020(01)
硕士论文
[1]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生物安全的法治保障研究[D]. 郑艳梅.武汉纺织大学 2022
本文编号:3717803
【文章页数】:1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创新型国家导向的中国科技立法与政策:理念与体系[J]. 刘银良,吴柯苇. 科技导报. 2021(21)
[2]中国特色国家生物安全法治体系构建论纲[J]. 王康. 国外社会科学前沿. 2020(12)
[3]我国生物安全立法的反思与完善[J]. 张艳,马敏. 工程研究-跨学科视野中的工程. 2020(01)
硕士论文
[1]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生物安全的法治保障研究[D]. 郑艳梅.武汉纺织大学 2022
本文编号:371780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717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