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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文化立法:现状、原则与程序

发布时间:2023-01-06 09:22
  近年来,我国文化立法进程加速,加快文化立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民族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我国文化法治建设、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现阶段我国文化立法可分为文化教育管理法、文化遗产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法和文化产业相关法。我国文化立法方面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不能完全适应国家文化建设的需要。地方文化立法应依循"依法立法原则"与"价值导向原则"。在立法程序上,地方文化立法应当体现党的领导和人大主导的原则,依据国务院相关行政法规,重大文化立法决策要报同级党委决定。同时,地方文化立法要强化立法规划和立法清理机制。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地方文化立法的现状
二、地方文化立法的原则
    (一) 依法立法原则
    (二) 价值导向原则
三、地方文化立法的程序
    (一) 地方文化立法程序要体现党的领导和人大主导原则
    (二) 地方文化立法程序要强化立法规划和立法后评估制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我国文化立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完善路径[J]. 黄明涛,喻张鹏.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05)
[2]依规治党视野下党领导立法工作的逻辑与路径[J]. 秦前红.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7(04)
[3]地方立法质量跟踪评估制度研究[J]. 王玉.  学术交流. 2014(05)
[4]国外立法评估的启示[J]. 徐平.  人民政坛. 2010(11)



本文编号:372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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