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专利立法比较与启示
发布时间:2023-03-02 20:31
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我国先后有23个省(区市)颁布或修改了专利法规,相关内容既有共性的规定,又有各省市特殊的规定。其中,立法目的主要为鼓励发明创造、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专利运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但在激励创造运用、管理与服务、专利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除一些共性的措施和规则外,我国专利地方立法不仅应反映本省专利工作的重点,更应该增强其操作性和约束力。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1 立法名称和立法体例比较
1.1 立法名称比较
1.2 立法体例比较
2 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比较
2.1 立法目的比较
2.2 基本原则比较
3 激励创造和运用措施比较
3.1 激励措施基本趋同
3.2 地方特色不够突出
3.3 实施环节有待调整
4 管理和服务措施比较
4.1 重大经济活动专利评议和国有专利资产评估管理
4.2 专利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技术交易市场的建立
4.3 专利市场秩序的维护
5 行政执法措施比较
5.1 行政执法的主体
5.2 行政执法的特殊措施
6 法律责任比较
7 立法经验与启示
本文编号:3752577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1 立法名称和立法体例比较
1.1 立法名称比较
1.2 立法体例比较
2 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比较
2.1 立法目的比较
2.2 基本原则比较
3 激励创造和运用措施比较
3.1 激励措施基本趋同
3.2 地方特色不够突出
3.3 实施环节有待调整
4 管理和服务措施比较
4.1 重大经济活动专利评议和国有专利资产评估管理
4.2 专利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技术交易市场的建立
4.3 专利市场秩序的维护
5 行政执法措施比较
5.1 行政执法的主体
5.2 行政执法的特殊措施
6 法律责任比较
7 立法经验与启示
本文编号:375257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752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