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主导立法的可能性及其限度
发布时间:2023-03-19 07:14
基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要求,应当根据各地的实际发展状况,主动发展和创新地方人大主导立法的路径。只有客观认识当前地方人大立法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和具备的现实助力,才能理性探讨地方人大主导立法在何种限度内切实实现。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地方人大主导立法的正当性基础
(一)理论建构:人民主权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权力配置:宪法赋予地方部分立法权
二、实现地方人大主导立法的可能性
(一)阻碍地方人大主导立法实现的因素
1.内在矛盾:地方人大立法资源供需之失衡。
2.外部障碍:地方政府主导型立法之歧途。
(二)推动地方人大主导立法实现的因素
1.地方立法资源优化的内部驱动力。
2.对立法正当性反思的外部推动力。
三、地方人大主导立法的限度
(一)积极主导为底线
(二)理性主导为上线
本文编号:3764818
【文章页数】: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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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人大主导立法的正当性基础
(一)理论建构:人民主权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权力配置:宪法赋予地方部分立法权
二、实现地方人大主导立法的可能性
(一)阻碍地方人大主导立法实现的因素
1.内在矛盾:地方人大立法资源供需之失衡。
2.外部障碍:地方政府主导型立法之歧途。
(二)推动地方人大主导立法实现的因素
1.地方立法资源优化的内部驱动力。
2.对立法正当性反思的外部推动力。
三、地方人大主导立法的限度
(一)积极主导为底线
(二)理性主导为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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