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法》第7条的适用与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3-04-22 10:29
自《反垄断法》第7条实施以来便始终伴随着争议,争议的焦点集中于国有企业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之上。国有企业整体上应适用于反垄断法,即国有企业整体上不能豁免于反垄断法,但可能存在针对特殊国有企业的具体豁免情形。由于对该条款存在理解上的差异,导致该条款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国有企业垄断态度模糊以及垄断豁免审查标准不明确的困境。在对本条文立法例的域外比较中,绝大多数国家的反垄断法对国有企业都采取具体豁免而非普遍豁免的态度,并由此形成了相应的立法选择;此外基于对国有企业的具体豁免态度,导致在反垄断法适用于国有企业的问题上形成了成文法与判例法立法模式。其中成文法立法模式又可区分为直接立法模式与间接立法模式。我国则属于比较典型的“间接立法模式”国家。因此,针对规制国有企业的《反垄断法》第7条,可以从立法理念、立法模式、立法内容方面来加以完善。目前,《反垄断法》正在进行施行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其中应对本法第7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立法完善,以便更好地解决其在理解与反垄断执法中的争议与困境。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3 文献综述
1.4 研究方法
1.5 研究创新之处
1.6 核心概念的界定
2 《反垄断法》第7条的立法背景与理解分歧
2.1 《反垄断法》第7条的立法背景
2.2 《反垄断法》第7条的争议焦点
2.3 《反垄断法》第7条的法律解释
3 《反垄断法》第7条的实施困境
3.1 《反垄断法》第7条实施中的执法现状
3.2 《反垄断法》第7条实施中的具体困境
3.2.1 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国有企业垄断的态度模糊
3.2.2 垄断豁免审查标准不明确
4 《反垄断法》第7条立法例的域外比较
4.1 域外关于国有企业垄断豁免的基本类型考察
4.1.1 普遍豁免与具体豁免
4.1.2 不同豁免类型下的制度选择
4.2 域外关于反垄断法适用国有企业的立法模式
4.2.1 成文法立法模式
4.2.2 判例法立法模式
5 《反垄断法》第7条的立法完善
5.1 《反垄断法》第7条修改应坚持的理念
5.1.1 坚持具体豁免理念
5.1.2 确立《反垄断法》对国有企业的整体适用
5.2 《反垄断法》第7条修改的立法模式
5.3 《反垄断法》第7条修改的具体内容
5.3.1 明确条款中特殊行业和领域的范围
5.3.2 明确条款中具体豁免的条件
结语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797462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3 文献综述
1.4 研究方法
1.5 研究创新之处
1.6 核心概念的界定
2 《反垄断法》第7条的立法背景与理解分歧
2.1 《反垄断法》第7条的立法背景
2.2 《反垄断法》第7条的争议焦点
2.3 《反垄断法》第7条的法律解释
3 《反垄断法》第7条的实施困境
3.1 《反垄断法》第7条实施中的执法现状
3.2 《反垄断法》第7条实施中的具体困境
3.2.1 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国有企业垄断的态度模糊
3.2.2 垄断豁免审查标准不明确
4 《反垄断法》第7条立法例的域外比较
4.1 域外关于国有企业垄断豁免的基本类型考察
4.1.1 普遍豁免与具体豁免
4.1.2 不同豁免类型下的制度选择
4.2 域外关于反垄断法适用国有企业的立法模式
4.2.1 成文法立法模式
4.2.2 判例法立法模式
5 《反垄断法》第7条的立法完善
5.1 《反垄断法》第7条修改应坚持的理念
5.1.1 坚持具体豁免理念
5.1.2 确立《反垄断法》对国有企业的整体适用
5.2 《反垄断法》第7条修改的立法模式
5.3 《反垄断法》第7条修改的具体内容
5.3.1 明确条款中特殊行业和领域的范围
5.3.2 明确条款中具体豁免的条件
结语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79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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