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背景下公共图书馆应急公共文化服务的立法保障
发布时间:2024-04-14 23:29
当前我国公共图书馆应急公共文化服务的立法保障包括宪法、图书馆专门法、部门规章、地方性立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但公共图书馆应急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规定还不完善且有所缺失,专门法中法人治理结构规定有待补充,特定、具体的图书馆危机应急管理制度以及地方性立法规范存在缺陷等。为保障公共图书馆应急公共文化服务,必须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共图书馆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完善地方性立法,强化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应急体系的建立。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我国公共图书馆应急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保障概况
1.1 宪法保障
1.2 图书馆专门法之保障
1.3 部门规章、地方性立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之保障
2 我国公共图书馆应急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保障存在的不足
2.1 公共图书馆应急公共文化服务职能规定的缺失
2.2 专门法中的法人治理结构规定有待补充
2.3 缺乏特定、具体的图书馆危机应急管理制度
2.4 地方性立法存在缺陷
3 加强我国公共图书馆应急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保障的措施
3.1 健全《公共图书馆法》的相关规定
3.2 研究制定《公共图书馆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3.3 完善地方性立法,强化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应急体系的建立
本文编号:3955390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我国公共图书馆应急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保障概况
1.1 宪法保障
1.2 图书馆专门法之保障
1.3 部门规章、地方性立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之保障
2 我国公共图书馆应急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保障存在的不足
2.1 公共图书馆应急公共文化服务职能规定的缺失
2.2 专门法中的法人治理结构规定有待补充
2.3 缺乏特定、具体的图书馆危机应急管理制度
2.4 地方性立法存在缺陷
3 加强我国公共图书馆应急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保障的措施
3.1 健全《公共图书馆法》的相关规定
3.2 研究制定《公共图书馆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3.3 完善地方性立法,强化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应急体系的建立
本文编号:395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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