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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立法法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7-07-08 21:16

  本文关键词:修改立法法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启示


  更多相关文章: 立法法 地方立法 专属立法权 立法权限 立法主体 地方性法规 法律保障 立法项目 十六字方针 行政法规


【摘要】:正党的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立法法进行多处重要修改,为全面实现科学立法提供了法律保障。学习修改后的立法法,结合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实际进行思考,有以下几点启示。一、准确把握地方立法权限范围进一步明确各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是修改立法法的重要内容。修改后的立法法第八条,明确了国家专属立法权范围,由10项增加
【作者单位】: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键词】立法法;地方立法;专属立法权;立法权限;立法主体;地方性法规;法律保障;立法项目;十六字方针;行政法规;
【分类号】:D921;D927
【正文快照】: 党的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立法法进行多处重要修改,为全面实现科学立法提供了法律保障。学习修改后的立法法,结合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实际进行思考,有以下几点启示。一、准确把握地方立法权限

本文编号:536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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