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03 09:02
近年来,我国家事纠纷案件的数量呈现增长趋势,实践中大量家事纠纷都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问题。未成年人是家庭血缘情感关系的纽带,更是国家未来长期发展的重要动力,保护家事诉讼中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在我国,家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依旧适用普通的民事诉讼法律,我国没有专门的家事诉讼法及专门的家事法院,相关规定散见于《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中。在国外,许多国家设立了独立的家事法院,家事诉讼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起步较早,相关规定较为完善。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多个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中推行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在四部门共同发文以及家事审判改革的推进下,家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实践取得重要进展。但我国家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依旧存在着亟待改进的问题,即未成年人独立表达机制有待完善、援助制度不充分、父母离婚前教育制度缺乏、探望权纠纷解决制度有待完...
【文章来源】:兰州大学甘肃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013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离婚、继承一审案件收案数
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家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研究16某甲和谢某的起诉理由是陈某与双胞胎不具有事实上的血缘关系。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异卵双胞胎自出生后就与陈某一起生活,视陈某为亲生母亲,陈某也将双胞胎视如己出,尽到了一个合格的母亲应尽的各种职责。虽然代孕行为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未成年的异卵双胞胎依旧享有子女的各项权利,陈某与异卵双胞胎之间存在拟制的血缘关系。图2-2罗某甲、谢某诉陈某监护权纠纷一案法律关系图法官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并考量了多方面的因素:在经济方面,陈某有正当稳定的职业、收入以及住房,可以为异卵双胞胎提供成长必需的物质条件,而罗某甲与谢某均已退休、年事已高;在情感方面,异卵双胞胎将陈某视为亲生母亲,陈某也给予他们最大限度的母爱与照顾,双方感情深厚。最后法官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依据,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异卵双胞胎依旧由陈某抚养。在本案中,代孕属于我国法律上明确禁止,但是现实生活中却客观发生的情形,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足以应对现实中出现的复杂情况。虽然在特殊情况下祖父母也可以享有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本案中法官考虑到陈某与子女之间拟制的血缘关系和坚实的情感纽带,主动引用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依据作出判决,将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判归更适宜抚养的陈某一方,为家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实践中,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了优秀的借鉴范本。2.3我国家事诉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从2013年至2018年,我国家事案件收案数量庞大,并呈现出波动增长的趋势。在家事案件中,离婚案件收案数量较高,继承案件收案数量虽然相对较少,却也呈现波动增长趋势,如图2-11。如此庞大的家事案件数量,给法官在相对有限的司法资源下处理家事纠纷增加了难度,而传统的民事诉讼程序不适应家事案件审理的需求,体现在:第一,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以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而在家事诉讼中,需要法官充分发挥能动作用,以职权主义为原则来处理家事纠纷;第二,普通民事诉讼程序更侧重于财产关系或者普通人身侵权关系的处理,对于复杂的人身关系,以及家事审判所需的维护家庭和谐、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程序不够完善,以普通民事诉讼程序来处理家事案件不具有专门性、针对性。2. 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解决纠纷到管理纠纷:现代家事法院功能之转变[J]. 徐德臣. 河北法学. 2020(02)
[2]比较法视野下“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探究[J]. 郑亚灵. 青少年学刊. 2019(06)
[3]探析家事调查员制度构建[J]. 孙亮月.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9(10)
[4]我国家事调查制度之现状与程序完善[J]. 刘阳.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10)
[5]中国家事审判改革及家事审判立法——兼谈对台湾地区“家事事件法”的借鉴[J]. 张艳丽. 政法论丛. 2019(05)
[6]我国家事调解程序前置的立法设计[J]. 张艳丽. 河北法学. 2019(10)
[7]家事审判中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的路径——以大理州法院家事审判实践为例[J]. 曾青.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9(09)
[8]论家事诉讼中未成年人的程序保障[J]. 任凡.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2)
[9]聚焦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几个面向[J]. 王琦. 政法论丛. 2018(01)
[10]儿童利益最大化视角下我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分析及对策[J]. 林雯悦. 当代广西. 2018(01)
硕士论文
[1]家事审判改革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探索及机制完善[D]. 李杰.山东大学 2017
[2]我国探望权制度研究[D]. 杜丹丹.黑龙江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319339
【文章来源】:兰州大学甘肃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013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离婚、继承一审案件收案数
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家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研究16某甲和谢某的起诉理由是陈某与双胞胎不具有事实上的血缘关系。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异卵双胞胎自出生后就与陈某一起生活,视陈某为亲生母亲,陈某也将双胞胎视如己出,尽到了一个合格的母亲应尽的各种职责。虽然代孕行为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未成年的异卵双胞胎依旧享有子女的各项权利,陈某与异卵双胞胎之间存在拟制的血缘关系。图2-2罗某甲、谢某诉陈某监护权纠纷一案法律关系图法官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并考量了多方面的因素:在经济方面,陈某有正当稳定的职业、收入以及住房,可以为异卵双胞胎提供成长必需的物质条件,而罗某甲与谢某均已退休、年事已高;在情感方面,异卵双胞胎将陈某视为亲生母亲,陈某也给予他们最大限度的母爱与照顾,双方感情深厚。最后法官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依据,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异卵双胞胎依旧由陈某抚养。在本案中,代孕属于我国法律上明确禁止,但是现实生活中却客观发生的情形,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足以应对现实中出现的复杂情况。虽然在特殊情况下祖父母也可以享有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本案中法官考虑到陈某与子女之间拟制的血缘关系和坚实的情感纽带,主动引用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依据作出判决,将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判归更适宜抚养的陈某一方,为家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实践中,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了优秀的借鉴范本。2.3我国家事诉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从2013年至2018年,我国家事案件收案数量庞大,并呈现出波动增长的趋势。在家事案件中,离婚案件收案数量较高,继承案件收案数量虽然相对较少,却也呈现波动增长趋势,如图2-11。如此庞大的家事案件数量,给法官在相对有限的司法资源下处理家事纠纷增加了难度,而传统的民事诉讼程序不适应家事案件审理的需求,体现在:第一,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以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而在家事诉讼中,需要法官充分发挥能动作用,以职权主义为原则来处理家事纠纷;第二,普通民事诉讼程序更侧重于财产关系或者普通人身侵权关系的处理,对于复杂的人身关系,以及家事审判所需的维护家庭和谐、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程序不够完善,以普通民事诉讼程序来处理家事案件不具有专门性、针对性。2. 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解决纠纷到管理纠纷:现代家事法院功能之转变[J]. 徐德臣. 河北法学. 2020(02)
[2]比较法视野下“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探究[J]. 郑亚灵. 青少年学刊. 2019(06)
[3]探析家事调查员制度构建[J]. 孙亮月.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9(10)
[4]我国家事调查制度之现状与程序完善[J]. 刘阳.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10)
[5]中国家事审判改革及家事审判立法——兼谈对台湾地区“家事事件法”的借鉴[J]. 张艳丽. 政法论丛. 2019(05)
[6]我国家事调解程序前置的立法设计[J]. 张艳丽. 河北法学. 2019(10)
[7]家事审判中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的路径——以大理州法院家事审判实践为例[J]. 曾青.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9(09)
[8]论家事诉讼中未成年人的程序保障[J]. 任凡.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2)
[9]聚焦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几个面向[J]. 王琦. 政法论丛. 2018(01)
[10]儿童利益最大化视角下我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分析及对策[J]. 林雯悦. 当代广西. 2018(01)
硕士论文
[1]家事审判改革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探索及机制完善[D]. 李杰.山东大学 2017
[2]我国探望权制度研究[D]. 杜丹丹.黑龙江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31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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