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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买卖合同质量要求约定不明判定的新规则

发布时间:2021-08-10 2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确立的合同质量要求约定不明时,技术要求最低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先适用、鼓励采用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变为强制适用在一定程度上有违标准化法律制度的理念。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使得企业适用的标准可供查询,既可作为生产、质量要求判断依据,又可使公众通过查询对产品质量有一定心理预期。在购买者未对企业声明公开的标准表示异议时,声明的标准可以作为合同质量要求判断依据。 

【文章来源】:福建茶叶. 2020,42(1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民法典》施行后,茶叶买卖合同质量要求约定不明判定的新规则
2《民法典》规则之分析
3 规则重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后茶叶买卖合同质量要求确立的新发展
4 结语



本文编号:333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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