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必须拆”要两面看——城市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新议题
发布时间:2021-08-27 03:43
近两年各地"违建"拆除几乎形成运动式风潮。然而,在城镇化进程中遗留了大量产权存有争议的建筑,其中部分建筑可以通过合理程序补证或采取改建等补救措施,但现实中却一概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强制拆除,这势必有失公允。行政机关应该依据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要求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对人民财产利益负责的态度,十分严谨、审慎地去处理"违建"的认定问题。
【文章来源】:上海房地. 2020,(03)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城市“违建”拆除的新议题
二、“违建”的认定与司法审查
(一)“违建”的认定问题
(二)司法审查的动向及问题
(三)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现实问题
1. 认定和执行的主体竞合。
2. 执行对象的复杂化。
三、“违建”的租赁合同效力
四、财产权保护角度的宪法学思考
本文编号:3365580
【文章来源】:上海房地. 2020,(03)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城市“违建”拆除的新议题
二、“违建”的认定与司法审查
(一)“违建”的认定问题
(二)司法审查的动向及问题
(三)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现实问题
1. 认定和执行的主体竞合。
2. 执行对象的复杂化。
三、“违建”的租赁合同效力
四、财产权保护角度的宪法学思考
本文编号:336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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