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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私法研究范式转换

发布时间:2021-09-07 05:17
  由于受到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主要采用的"诸法合体"综合研究方法的消极影响,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主要采用了多维度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背离了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致使知识产权法学缺乏科学、统一的学科划分和明确的学科定位。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法学需要确立其应然的私法学研究范式,为此,首先应该实现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私法研究范式转换,构建私法研究范式下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基本范畴理论。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私法研究范式转换,既不能过度强调国家公共政策层面下的激励创新理论,也不能机械套用以有体物为基础的传统民事权利理论。在私法研究范式下,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应该定性为私有知识财产法律关系,作为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知识产权主体和知识产权客体,则需要回归其应有的技术性的私法范畴。 

【文章来源】:政法论丛.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诸法合体”综合研究方法下知识产权法律关系范畴理论的反思
    (一)“诸法合体”综合研究方法所决定的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多维度分析
    (二)私法研究范式下知识产权法律关系范畴研究的必要性
二、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之私法研究范式转换的前提证成
    (一)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私法研究范式下不宜过度强调创新激励理论
    (二)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私法研究范式下不能机械套用传统民法理论
    (三)私法研究范式下对私有知识财产法律关系的再认识
三、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主体理论的私法研究范式转换
    (一)知识产权法学现有研究中存在智力成果创造者的主体制度错位问题
    (二)回归技术性私法范畴的知识产权主体理论
    (三)技术性的知识产权主体理论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意义
四、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客体理论的私法研究范式转换
    (一)知识产权客体理论的研究现状反思
    (二)回归技术性私法概念的知识产权客体理论
    (三)技术性的知识产权客体理论对检讨民法典知识产权条款的意义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后民法典时代知识产权法学的私法研究范式[J]. 李建华.  当代法学. 2020(05)
[2]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模式之变革[J]. 戚建刚.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2)
[3]知识产权体系同一性理论的反思与构建[J]. 何松威.  政治与法律. 2020(03)
[4]体系语境下知识产权客体理论的权利思维[J]. 李建华,何松威.  法学杂志. 2019(12)
[5]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体系定位[J]. 熊琦.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2)
[6]民法权利思维的局限与社会公共维度的解释展开[J]. 梅夏英.  法学家. 2019(01)
[7]民法体系语境下民事客体理论的权利思维[J]. 何松威,李建华.  当代法学. 2019(01)
[8]纯粹“人工智能创作”的知识产权法定位[J]. 宋红松.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6)
[9]邻接权客体判断标准论[J]. 王国柱.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5)
[10]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挑战[J]. 吴汉东,张平,张晓津.  中国法律评论. 2018(02)



本文编号:338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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