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背景下恶意注册之类型化及规制——以商标审查程序为重点
发布时间:2023-02-08 20:42
我国商标注册体制下引发的恶意注册问题凸显,理论界多从立法和司法角度研究,忽略了商标审查程序打击恶意注册的效用。商标局推进"监管关口前移"之做法虽有成效亦有不足。不妨另辟蹊径,探析恶意注册与民法诚信原则的对立关系,依据"一般诚信"的主观/客观诚信二分结构,综合主、客观因素界定恶意注册。可以以诚信原则为脉络,结合绝对理由与相对理由的划分,对恶意注册行为的类型化分流处理,避免商标审查程序过于主观化或抽象化,并借鉴欧美经验构建相关配套制度,切实提升商标审查程序遏制恶意注册的效果。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界定
(一)诚信原则与恶意注册的对反关系
(二)恶意注册的主/客观二分结构
1.主观意识
2.客观行为及对象
三、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类型化
(一)类型化研究的意义
(二)当前我国恶意注册类型化研究中的不足
(三)规范意义上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类型
(四)诚信原则一般条款的适用及其界限
四、商标审查程序的重新定位及配套制度构建
(一)商标局监管关口前移做法之利弊分析
(二)在审查程序中实行类型化分流处理的构想
1.违反“不予注册的绝对理由”的商标注册
2.违反“不予注册的相对理由”的商标注册
(三)相关配套制度之建构
1.商标恶意注册嫌疑人“黑名单”制度
2.审查程序中申请者的使用声明
3.商标查询报告与通知制度
五、结语
本文编号:3738339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界定
(一)诚信原则与恶意注册的对反关系
(二)恶意注册的主/客观二分结构
1.主观意识
2.客观行为及对象
三、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类型化
(一)类型化研究的意义
(二)当前我国恶意注册类型化研究中的不足
(三)规范意义上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类型
(四)诚信原则一般条款的适用及其界限
四、商标审查程序的重新定位及配套制度构建
(一)商标局监管关口前移做法之利弊分析
(二)在审查程序中实行类型化分流处理的构想
1.违反“不予注册的绝对理由”的商标注册
2.违反“不予注册的相对理由”的商标注册
(三)相关配套制度之建构
1.商标恶意注册嫌疑人“黑名单”制度
2.审查程序中申请者的使用声明
3.商标查询报告与通知制度
五、结语
本文编号:373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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