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商标的可注册性探析——在《商标法》第八条的基础上展开

发布时间:2023-10-03 19:01
  <正>一个标志若要对其进行商标法意义上的保护,它必须具备商标的可注册性。这种可注册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商标的功能性,即应当具备商标区分来源的功能,指既要有作为商标的识别性又要有区分来源的区别性,两者均具备才能称之为具有商标区分来源的功能性;二是商标的法律性,即要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商标与区分来源标志
    (一)商标功能性体现认知习惯
    (二)认知习惯的形成受多因素影响
二、商标与商标构成要素
    (一)商标法定构成要素与认知习惯的辩证统一关系
    (二)商标法定构成要素体现商标法的价值导向
        1、厘清商标法与其他法律的保护边界
        2、权衡法律所保护的各类主体的利益
三、新构成要素与新申请商标



本文编号:385046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85046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c730***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