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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体例:从《民法通则》到《民法典》总则编

发布时间:2025-01-19 15:19
   本为"小民法典"的《民法通则》经由《民法总则》化身为《民法典》总则编,这一现象何以发生?其间蕴含着何种体例信息?通过比较观察《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的结构与内容,并结合立法史,可以发现,虽然我国《民法典》采用总分则编制,亦声称使用"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但无论是其技术操作,还是其体系理念,均与潘德克顿体系大相径庭,而是有着深刻的中国特色烙印。这一中国特色体现为,我国《民法典》系单行法的活页式汇聚,总则编规范以民事权利的列举为核心,此类规范并非分则编的公因式,而是活页本法典的活页环,其意义在于串起分则各编,并划定《民法典》的最大编数。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引 言
    第一,单纯的文字表述微调。
    第二,基于编章体系结构的微调。
    第三,施行时间的删改。
一、《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
    (一)结构比较
        第一,关于基本规定(基本原则)。
        第二,关于民事主体。
        第三,关于民事权利。
        第四,关于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五,关于民事责任。
        第六,关于诉讼时效。
        第七,其他。
    (二)内容对照
    (三)小结
二、公因式与活页环
    (一)公因式
    (二)总纲?
    (三)活页环
三、结 论



本文编号:402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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