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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5-04-23 04: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的颁布与实施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建设的里程碑,自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民法总则》不仅实质性地开启了民法典制定的步伐,更指引着我国民法思想体系的构建,而且也极有力地保护了各方民事主体的权利。同时,《民法总则》的颁布与实施还为我国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研究提供了理论方向和理论基础。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分析并研究我国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及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本章从法律理论层面对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宏观分析,这也是本文讨论的基础和前提;第二部分是对当前我国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适用模式的介绍,主要包含契约模式、债的模式以及私法自治模式;第三部分主要阐述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由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性,有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就已生效,有时要等条件成就时才生效;第四部分介绍《民法总则》中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意义及不足,这部分将做重点分析,并且发掘其关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闪光点和不足,为下文提出相关建议做铺垫;第五部分则针对第四部分中关于我国当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的...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内涵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与相关概念之区分
        (二)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与单方允诺
        (三)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与要约
        (四)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与单务合同
        (五)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与形成权的行使
    二、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分类
        (一)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同意、追认和拒绝追认
        (二)意定代理权授予
        (三)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
    三、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特征
        (一)依行为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
        (二)无需相对人的同意即可以成立
        (三)行为人可以依单方的意思表示变更或撤销
第二章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采取的模式及评价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规范模式
        (一)契约规范模式
        (二)债的规范模式
        (三)私法自治规范模式
    二、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规范模式的评价
第三章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二、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一)生效要件
        (二)阻却要件
第四章 《民法总则》中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意义及不足
    一、《民法总则》中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规定的意义
        (一)有利于完善司法实践
        (二)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利益
        (三)有利于民法典制定的创新
    二、《民法总则》中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不足
        (一)《民法总则》中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过于简略
        (二)《民法总则》中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规范模式有瑕疵
        (三)《民法总则》中缺少利他性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四)无权代理与无相对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冲突
第五章 《民法总则》中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完善建议
    一、统一规定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明确规定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采用私法自治的规范模式
    三、明确利他性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定化及第三人的拒绝权
    四、制定无权代理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条文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4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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